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履行国家宪法赋予人大的权力,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经研究决定开展“xx市人大对xx工商分局开展定向视察工作”,旨在通过定向视察工作,促进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更好地发挥工商职能为xx经济发展服务。为了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人大开展定向视察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为目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来开展工作,通过定向视察工作,及时了解工商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了解工商部门发挥职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动态;了解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切实解决工商部门在依法行政和干部工作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工商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依法行政,真正建设一支
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公正执法、人民满意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二、视察的人员组成(略)
三、视察的内容
(一)、围绕xx市党代会提出的三年奋斗目标,发挥工商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方面的情况。
(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方面的情况。主要是:1、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在行政执法中是否按法定程序办事,是否存在重处罚、轻疏导现象,是否存在简单粗暴、不文明执法等现象;2、秉公办事,公正执法情况。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滥用行政权力等现象;在行政处罚上是否存在畸轻畸重等现象;3、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情况。在收费中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无依据收费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三)、队伍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情况。主要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意识,对待办事群众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及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建德市委“六严禁”和内部制度、纪律等情况。
(四)、创新服务方面的情况。
四,视察的形式
视察主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期视察每年不少与2次,不定期视察根据需要而定。
五、视察的方法:
一是听取被视察单位的汇报;二是对被视察单位汇报的有关内容进行检查;三是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和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溃
六、要求:
(一)、人大代表定向视察工商工作,是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工作深度、广度和力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工商部门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各视察组成员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求真务实、扎实细致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一方面,在视察中,要认真听取被视察单位的汇报,认真检查有关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在平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群众及社会各届对工商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及时反馈给被视察单位,并督促整改。
(二)、被视察单位要从坚持国家政体和宪法原则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主动做好人大代表定向视察工作,不定期地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认真听取视察组成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对意见、建议和批评要认真制定
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诚心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人大代表定向视察工商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进行宣传,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促使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