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意见(3)
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组织领导
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制定有关措施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市长担任,各职能部门和各县区负责人为成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各区县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绿化管理机构,要层层建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责任制,量化细化责任到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园林绿化和创建工作负责任,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