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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近年来,电力部门在全国开展的优质服务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电力企业的新形象,得到广大用户的理解和拥护。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过去的“电老虎”如今一下子变成了“电老鼠”,结果却给电力部门增加了负担(投诉率的增长、安全责任增加、供电成本增大等)和客户的误解(供电部门;说话不算话、 给自己脸上贴金等)。 我认为;造成以上的“根儿”在领导者的身上——形式主义; 我们的服务承诺“只要一个电话,其它的事我们来做”,这与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极不相同。是我的事我保证做,并且做好,不应我做的事我不做。如;用户家里的灯泡烧了,保险丝烧了,这都是用户的事,不是我们的管理范围。可能有人说了;这样能增加我们的供电量。可你算了没有,一个家庭用户一个月能用多少电?如我们派人派车费用是多少?我们是企业单位,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式下,企业目地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在各种广播、报刊经常有我们电力部门“扶贫帮困,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使别人误认为电力部门是“唐僧肉、有钱”。从企业性质上来讲,电力部门现在是企业单位,而不再是政府职能部门,更不是公益事业单位。好人好事可以做,但要分开,要看什么事。如;XXX因种种原因被电死、电伤,状告供电部门,经法院审理供电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供电部门出于“扶贫帮困,无私奉献”的精神,捐助多少元钱… …。这样的好事就不该做,他都把你告到法院了你还“可怜”他,这不是自找麻烦吗?你的钱不是钱?这证明你有钱!下次有事还告你,有利的事谁不原干? 有些单位提倡的“零投诉”是绝对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把“投诉”纳入考核可以,但要分开。“投诉”之事是我们的错,该考核考核,该查处查处。“投诉”之事不是我们的错,是“无事生非、胡搅蛮缠”者,应不纳入考核。否则,下级的工作越来越不好干!“投诉”事件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越来越多。 “形式主义”是有些领导的筹码。嘴上说说好听的,拿“公家”的钱做做好人好事,上上广播、报刊,给自己脸上贴贴金,增加自己的“资本”,给上级领导看看。 最后,拿网友一句话说“以往陈旧思想残余,习惯了听从政府,扶贫帮困,无私奉献,最终害人害已”。 “形式主义者”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