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依法治理工作五年规划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根据宪法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决定》及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保证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制度化,确保我市提出的奋斗目标的实现,树立和落实科学,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平安龙岩”、“平安单位”,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要求:
(一)依法治路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的,坚持党的领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民主法制健全、社会文明安定为基本目标,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等各项任务,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逐步实现
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闽西公路交通建设的文明法治化奠定坚实的基矗
(二)依法治路工作的总体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落实,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执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行政决策、
行政管理制度,依法行政的水平有较大提高;各行各业和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成效显著,为建设“平安龙岩”,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依法治路工作要求:确立法治先行的观念,坚持做到重依法、重公正、重基层、重领导、重合力、重保障。营造良好的~环境、学习环境和守法、遵法、执法的环境,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公,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违法必惩。结合公路部门的工作实际,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依法办事为工作基础,努力实现观念、职能和管理的根本转变。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感,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服务质量,廉洁奉公,依法管理。加强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和队伍作风建设,培养和造就合格的行政执法队伍,为依法行政、依法治路提供可靠保证。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平安龙岩”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促进生产力和社会全面进步,进一步提高公路部门依法管理水平和职工的法律素质,保障公路建设和养护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1、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和“四五”普法验收工作,为开创“五五普法”教育奠定良好基础,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的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交通公路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注重培养职工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职工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3、要紧紧围绕交通和公路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宣传交通经济管理,特别是整顿规范交通建设和公路养护、建设市场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入世贸组织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维护公路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与保障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治路为重点,以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强化监督机制为保障,以法制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路进程。
5、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建设。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实行政务(厂务、事务)公开与承诺制度,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效能监督力度,增强公路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廉洁、高效、文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洁从政,增进行政效能,真正提高机关整体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转变管理方式,树立依法管理理念。
改变过去习惯于主要依靠政策、计划和行政命令管理事业的模式,逐步推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良好办事程序。
一是结合学习《公路法》在全局范围内推行以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为中心,推行养护运行机制改革,达到管养分离,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路养护管理中,不断提高养护职工的出勤率和劳动工效,激发养路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养护质量,降低养护成本,保障公路的安全与畅通。二是结合《公司法》,组建事企分开的公司制企业运行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公司坚持依法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依法订立经济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并依靠法律手段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公路路政管理是公路部门依法行政、以法治路的行政执法职能的体现,是公路部门的“窗口”岗位。我们将从抓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入手,引导路政执法人员强化“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进一步整顿路政队伍作风纪律全面提高路政队伍整体素质,内增素质,外树形象,展示路政队伍优良的社会声誉、执法形象、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是:以《公路法》、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准绳,全面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以法治路,重点清理占道贸易、违法建筑等侵犯路产路权行为。继续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力度,从源头上对超限超载运输进行标本兼治,出重拳、下猛药治理超限超载这一“顽症”,保护路桥,关爱生命,巩固来之不易的公路建设成果,力争通过3年时间的努力,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使龙岩这一全省超限“重灾区”现象得到缓解。全面改善和提高公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的整体功能。扎实推进创建“闽西千里文明风景长廊”活动,营造“畅、洁、绿、美”的闽西公路路容路貌和交通环境。将路政目标管理规范和要求融入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切实加强县级路政管理所、超限检测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完善路政人员绩效考评机制,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契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形成“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增强路政管理的透明度,做到执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提高路政执法工作水平,摒弃“暗箱操作”,倡导“阳光工程”,使路政管理行为变成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构建“人、车、路”和谐环境的“服务工程”,使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工作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