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规划(2)
第三阶段(~年):全面完成各节点系统局域网间互联,基本建成在广域网支持下的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信息系统。
第四阶段(~—2010年):进一步拓宽应用领域,建立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建共享的电子信息资源库,建成完整的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体系。
3、经费。根据系统建设的指导方针和现行的计划财政管理体制,积极申请财政部门解决所需建设经费。节点系统需要投资的主要项目是计算机局域网络系统、软件开发、辅助设备(如电源、机房等),以及其他设备系统。每年还应按照实际需要,申请给予必要的软件开发、设备运行及维护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