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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练兵考核方案

为加强我校教师岗位练兵纪律,提高岗位练兵效率,加强岗位练兵考勤管理,依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特制定教师岗位练兵考核制度:

一、教师在岗位练兵活动期间请假程序及规定:

教师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岗位练兵活动,须提前请假,且事先自学或假后自行完成缺失的练兵内容。

二、考勤办法:

1、迟到:违反学校规定的岗位练兵活动时间,没有按时出勤,视为迟到。在完成该专题练兵内容后,按每次0.5分扣除相应的学分,并计入每学期岗位练兵教师考评中。

2、早退:违反学校规定的岗位练兵活动时间,提前结束,或无特殊原因提前结束,视为早退。在完成该专题练兵内容后,按每次0.5分扣除相应的学分,并计入每学期岗位练兵教师考评中。

3、无故不参加岗位练兵活动:没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参加岗位练兵活动;扣除全部该专题练兵学分并在教师岗位练兵考核中计入不合格。

4、所有病、事假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三、教师岗位练兵业绩考评

1、认真完成岗位练兵任务,以学校检查为准,按学校奖惩规定执行。

2、教师公开课、课件、钢楷、粉笔字等学校特色的练兵活动中获奖,参照学校奖励制度执行。

 3、教师指导学生课件、比赛、作品、考试等获奖者,参照学校奖励制度执行。

4、在学期末对教师的岗位练兵活动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学校颁发证书。

5、及时作好岗位练兵计划、、学习资料的整理,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与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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