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五五普法验收标准(2)
29.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3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1.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3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3.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4.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7.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8.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39.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40.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或刊物,及时反馈信息、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