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五五普法规划(2)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水电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要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村组干部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国土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四川省〈水利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我国面临的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土流失、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增强全社会、全体公民的忧患意识,促进用法观念的转变。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县委、政府备案;同时要健全和加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三农、部门和单位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
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 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要开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工作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村集体进行表彰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乡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决策工作。设立普法领导小组
办公室,由乡司法助理员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阶段性报告和相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编写普
法学习教材,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表彰。
各村组也要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各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编制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5、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
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