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工作总结(2)
屋拆迁管理办法》及七个相关的配套文件,汇编成册,发送到广大群众中。在我县拆迁新政策未出台实施的情况下,重点解决了大东门商业步行街、江南厂和控制电机厂房改房等拆迁遗留问题34户,平稳实施了大东门和庙巷地块的改造建设;对县政府拟规划出让的15个地块进行了房屋拆迁实地普查和拆迁安置费的测算工作,普查各类房屋建筑面积达60多万平方米,按新政策测算补偿经费达15.8亿元。
4、城市绿化亮化步伐加快。新建了望京街广场,同时配套建设三眼井广常望京街广场规划面积4200平方米,三眼井广场1500平方米,工程投资300多万元,这两个广场的建成,为城北又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全县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增长,新增城市绿地5万平方米,栽植树木790多株,草坪4.5万平方米,花灌木13万株,生产各类花卉盆景4万盆,全部用于城市美化和节日摆放,县城中心区绿化建设水平、人居环境质量普遍提高。在县城亮化方面,重点实施亮化工程13项,安装各种亮化灯具1000余盏,实施道路总长10多公里,完成投资300余万元,初步形成了以道路亮化为主体、以环境亮化为烘托的“八路、六片、一河”的新格局。
5、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取得新成绩。一是以规划为龙头,指导小城镇健康有序地发展。先后编制完成了石湫、柘塘、晶桥、和凤、洪蓝五个镇的消防专项规划,并通过评审;完成东屏镇工业集中区南部1.2平方公里的详规,白马集镇道路网规划、傅家边停车场等详规设计,白马镇总体规划编制已完成规划初步方案。二是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及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制定了“溧水县村镇办事指南”以及“溧水县工程项目报建程序图”,为村镇建设提供规范、便利的服务。1-12月份,共办理各类手续214件,其中办理村镇选址手续6件;办理用地手续177件,用地面积5646.53亩;办理工程手续31件,建筑面积93098.4平方米;全县农民建房504户,建筑面积69280.24平方米。三是重点抓好东屏镇创建工作。东屏镇作为我县唯一创建省级新型示范小城镇,被列为我县城镇建设的工作重点,确保创建成功。先后完成常溧路两侧绿化改造、金湖路人行道改造、绿化广场建设,实施了湖滨大道建设等,同时完成了公厕、停车场等设施建设。12月17日,省建设厅将组织专门班子对东屏镇创建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另外,白马镇作为市重点镇发展,目前已开始着手编制集镇规划和建设计划。四是围绕小城镇建设的目标任务,抓好小城镇基础实施建设。1-12月份小城镇建设总投入7675.9万元。五是开展了村镇住宅优秀设计方案评选活动,并将设计方案制成展板在乡镇巡回展出,造型优美、功能合理、具有地方特色的村镇住宅设计方案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
6、燃气管理得到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做到了五个到位,即“领导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加大了对黑站、黑点的打击力度,加强了对燃气管道的巡查,共组织燃气安全大检查4次,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整改意见23条,查处黑点15家,查封液化气钢瓶95只。组织协调了港联公司液化气站的报建、验收和发证,引进了百江燃气等规模型企业,提升了我县燃气经营和服务水平。
7、积极为民办实事。我局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项目,2004年我县建设经济适用房25500平方米,廉租房2000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该项目已基本竣工,2005年初可交付使用。为改善城区路况较差的主要街巷道路,方便居民出行,我局实施了城区街巷灰黑化改造工程,在完成县政府计划改造6条街巷2公里长的基础上,超计划完成4条道路,10条路总长约3.6公里,投资200余万元。结合旧城改造和地块出让,成功地运用市场化运作,配套建设公厕12座,维修16座,受到市民的欢迎。
(三)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局坚持以促进发展为主题,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全县房地产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了对8家建设单位20个住宅小区项目的综合验收,验收建筑面积达138902平方米,竣工综合验收率100%,合格率100%。县城开工面积为2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7万平方米(含去年开工)。全县房地产完成投资5.5亿多元,房地产业呈现出投资增长、结构改善、品质提高、供销两旺的发展势头。到目前,县城人均居住面积达35平方米。规范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上报工作,全县39家开发企业有37家参加预警预报系统,还有2家新批开发企业正在办理申报。房地产二级市场进一步活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搞活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房地产交易量在原有的基础上显著提升。县房管所对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一体化改革,简化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12月份共办理商品房交易登记345件,建筑面积36367.94平方米,申报金额5747.2万元;房改房上市交易登记84件,建筑面积6433.02平方米,申报金额561.4万元。同时,加强了对直管危旧公房的修缮和管理。
房改工作得到加强。县房改办以抓好住房保障为中心,以新、老职工货币化分配和已购公房上市交易为重点,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管理,促进了我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共发放住房补贴513万余元计191人次,归集48万元;收缴房屋维修基金810万元,计1896户,出具房改房维修基金证明68户;按照盛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纠正以往在房改中以大改小的问题,共清理纠正38户,收回房款6.3万元。
房管工作得到提高。为进一步遏制我县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的势头,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打击恶意炒房行为,我局先后制定了“实行商品房销售、登记‘一房清’工作实施细则”、“溧水县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维护了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了房地产交易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房产
行政管理、直管公房的修缮和管理、房地产评估、白蚁防治、物业管理等方面也有了新的起色。
积极做好农民工拖欠款的清理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