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 学校工作总结 | 教学工作总结 | 班主任工作总结 | 半年工作总结 | 会计工作总结 | 工会工作总结 | 技术工作总结 | 销售工作总结 | 总结写作技巧 | 办公室
活动总结 | 教师工作总结 | 党团工作总结 | 学生会工作总结 | 年终工作总结 | 财务工作总结 | 社区工作总结 | 安全工作总结 | 税务工作总结 | 计生工作总结 | 暑假期
企业总结 | 学生工作总结 | 德育工作总结 | 少先队工作总结 | 个人工作总结 | 金融工作总结 | 医院工作总结 | 生产工作总结 | 政务工作总结 | 后勤工作总结 | 实习期

区教育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2)

不完全统计,几年来我局共投入普法经费5.16万元,各校共开辟法制宣传阵地296个,进行法制讲座157次,举办法制宣传橱窗156期,观看话剧、电影、录像168次,上法制宣讲课750余节,下发教师法治教育读本1500余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1300余册,有力推动了我区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全面推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机关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区教育局根据《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和自身职能特点,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将教育行政执法方面的一系列文件制度汇编成册,并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体系,将教育局的法定职责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科室,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使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都在依法行政的许可范围内,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章执法是实施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为促进教育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我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互相配合情况等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滥用职权。我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如2003年我局协同区民政局依法取缔了11所无证简易学校,无一起暴力抗法、聚众~发生,被市人大领导称为依法行政的典范。
    三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切实增强政务校务的透明度。2004年我局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最后仅剩下8项审批审核事项,制定出了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教职工评先以及人事管理等热点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工作方面,几年来在每学期开学前,要求各学校通过收费公示牌向社会公布各年级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开学前后和学期末,教育局派出检查组到各校督查,此举坚决制止了“三乱”行为;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近两年我局受理信访举报111起,回复率100%;2003年,旨在让全区教职工知校情、议校事、参校政的“新风杯”校务公开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2004年区教育局参加区总工会组织的工会法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
    三、团结协作,普治并举,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广大教职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教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局广泛开展了“树师德,扬师风、铸师魂”活动,举办了“如何认识现代学生”、“科学的师生关系”的理论和研讨,邀请了华师大刘华山、涂艳国、湖大的叶显发等知名教授作了《关于怎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报告。广大教职员工重新认真学习了《宪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教师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少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搞有偿家教的少了;加强自身修养的多了,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少了。
    (二)提高了教育行政干部依法管理的水平,学校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几年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系统强化了对教育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绝大多数教育行政干部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领导方式转变。同时,不少学校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已成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的时尚。许多学校积极制定学校章程,在教职工中树立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如48中成为区法制教育工作首批试点单位,红钢城小学等4校被推荐为市依法治校试点单位,49中被推荐为全国依法治校试点单位(全省仅2所)。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一校一警制度,积极研究制定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区教育局先后和检察院、公安分局、国税局等单位联合发文,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在全区中小学广泛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我是学法小公民”等多个专题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各学校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2002年12月全区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局与??交通大队联合,在全区小学生中推广“‘让’字路牌过马路”的经验,在《中国教育报》、《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及湖北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了报道。由于各学校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教工作成效明显,全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我局连续几年被授予“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市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单位等荣誉称号”。
&n
上一篇:乡镇企业局2004年工作总结 下一篇:市人事局人事“四五”普法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