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司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4)
nbsp;2、通过各种途径解决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经费;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完成3--5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民间纠纷的调处和重大纠纷的排查、疏导工作,争取全县95%以上的调委会达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3、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对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1、公证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要在稳定现有证源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服务领域,扩大公证覆盖面,强化业务培训,保证公证服务质量;
2、进一步加强律师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力度,认真做好刑事辩护、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代理,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3、各基层司法所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司法所”活动;
4、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与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联手,建立工作机制,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5、抓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6、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制定学习计划,按规定认真落实学习内容,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7、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组织建设制度,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标准积极发展新党员;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继续开展社会评廉工作,通过社会、群众的监督,加强队伍廉政建设。
9、积极开展争选创优活动,促进政治、精神文明建设。
拜城县司法局
200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