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四五”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总结(3)
2004年初,我局从社会聘请了10名人大代表为财政监督员,全方位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如对财政人员行政执法行为提出质疑,对涉农税案件的处理参加旁听,对涉农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监督,对向人大常委会“建账”承诺兑现情况进行监督等。财政监督员制度推行近一年来,共召开会议3次,提出合理化建议37条,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1起,规范执法得到进一步加强,财税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促进了财政系统行风评议和政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3、财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
一是签订财政行政执法目标
责任书,严格执法责任的基本目标、执法责任和考核奖惩等,2001年至2004年,每年春训大会上,局都与各财政所及局内部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自觉地把财政行政执法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去。二是成立行政执法考核领导小组,完善考核机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执法目标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全县财政行政执法的考核工作,县政府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领导小组,财政局一把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在财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基层财政所日常考核工作。考核中,严格对照标准,做到:“谁的岗位谁负责,谁的问题追究谁”,权、责、利相统一。二是完善外部监督。继续推进财政执法公示制度,增强执法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全面实行优化财政经济环境“八公开”制度,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二是实行稽查、检查报告审批制度,三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四是切实落实惠农政策公开制度,五是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制度,六是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七是财政执法一律着装制度,八是设立举报箱制度。三是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了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财政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在2004年制定了《利辛县财政局建立“学习型”机关实施方案》,有系统地对财政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一是对新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二是对财政法规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反复学习,三是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对已持证的,定期进行考核,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四是组织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和各种形式的自查。在检查中,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解决了财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不清,追究不力,工作难以落实等问题,有效规范了财政行政执法行为。
二、主要成效
(一)增强了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理财的水平。
真正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向主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财政经济的转变。从而使过去的以权代法、行政违法的现象大为减少。
(二)全体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
懂得用法律和法制保护自己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懂得了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遵纪守法、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普遍提高。通过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违纪的现象明显减少,全县财政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优化。
(三)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五年来,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广大干群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县财政经济面貌日新月异,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依法理财治税进度不断加快,财政保障能力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几点体会和启示
五年来,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实践,主要体会是:
(一)认真开展学习,广泛深入宣传,全面发动干群是“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工作的基矗
(二)强化领导,各级齐抓共管是“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
(三)建章立制,落实措施是“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
虽然我局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
们决心在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团结奋斗,振奋精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