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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基本情况
咸丰地处鄂西南边陲,位于鄂、渝、湘、黔四省市结合部,素有“荆南雄镇、楚蜀屏翰”之誉。全县版图面积2550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85个村,总人口36.48万人。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16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7.6%。这里有唐崖土司墓地群,有奇景通幽的黄金洞,有县级深林公园的青灵山之美,有国家级原始深林公园坪坝营之秀。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先辈们给我们留下了南剧、民间歌舞地盘子、干栏吊脚楼建造技艺、刺绣等内容丰富、底蕴厚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不仅是我县各民族的骄傲,而且成为激励支撑全县人民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不竭动力和源泉。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文化部门在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县上下掀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热潮,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现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为保护传承夯实了物质基础。
XX年6月,我县正式启动“非遗”普查工作,县文体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和《普查方案》。在当年全县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县文体局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明确“非遗”保护工作由文体局领导、文化馆为责任主体牵头成立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管所、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全力参与、配合。为提高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文体局召集乡镇文体中心、文化馆、剧团、文管所等单位职工培训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州各级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通知,详细介绍了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和“非遗”普查任务、要求,并就普查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为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XX年7月起,县文体局指示咸丰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抽调精干人员(主要涉及音乐、舞蹈、摄影、文字等)组成专班,首先从清坪镇展开普查工作。截止2010年春,完成清坪、忠堡、活龙、尖山、小村、大路坝、朝阳、黄金洞、高乐山、丁寨、甲马池、丁寨等11个乡镇的田野普查,普查工作覆盖到全县所有乡镇和所有村组。在整个普查过程中,专班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细致的作风,克服经费少、交通工具不足、工作难度大、生活不习惯等实际困难,爬山涉水,走村串户,遍寻民间艺人。尤其对重点项目、重点传承人进行了深入调查,运用摄像机、照相机、采访机等现代设备和人工手段详细记录所发现的山民歌、民间文学,以及普查到的各种民间技艺,从而掌握了大量珍贵的信息资料。对这些资料,普查人员还各司其职,边普查,边整理。椐不完全统计,我县普查涉及项目50个,确认县级名录30多个,整理文字资料50多万字,拍摄照片1400余张,刻录cd光盘40多张,dvd光盘20多张,登记民间艺人300余名,新收集民歌200余首,小调30支,民间故事、谚语100余条,新发现民间舞蹈有小村“打土地”、尖山“板凳拳”;民间曲艺有黄金洞的“三才板”,民俗有活龙的“排排亮”,还收集有吊脚楼建造技艺、咂酒、油茶汤、绣花鞋、神豆腐等制作工艺,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我县民间艺术档案信息库,为建立县级名录作好了准备,为保护传承夯实了内容基础。
(二) “非遗”的保护传承,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项目申报工作。
我县在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的过程中,一边认真开展普查,一边积极进行申报。XX年5月,我们将南剧、地盘子、板凳龙三项民间艺术到省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受理,使我县以上三种重点民族文化艺术进入了法律保护程序,抢得了保护先机和制高点。在全州开展申报全国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工作中,我县认真筛选南剧、地盘子两个项目,组织专班编写申报材料,制作申报电视专题片以及cd数据光盘和其它辅助材料,报送材料做到了及时、准确,有力地支持了全州申报工作的开展。XX年年7月,我县南剧、地盘子被省人民政府列为全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年,我县南剧被公布为全国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我们将干栏吊脚楼建造技艺成功申报了省级名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民间艺术之乡”的申报工作,2010年,我县朝阳寺镇被公布为“全国民间艺术之乡”;全县各乡镇也初步形成了“一乡一品”的格局。
(三) “非遗”的保护传承,促进了我县民间文化艺术精品的打造。
围绕打造南剧、地盘子艺术之乡的目标,我县全面加强了对南剧、地盘子的保护和传承。XX年县政府拨款20万元,创作排练了大型土家历史故事剧《女儿寨》和民间歌舞地盘子《从小明理讲诚信》,在州内外演出,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积极开展民间文艺创作活动,先后多次举办了全县“三民”汇演、唢呐大赛、乡村民族文化艺术节等多种形式的民间文艺汇演。加大“湖北苗寨第一村”官坝村的苗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力度,全力打造土家摆手舞、草把龙、牛虎斗等民间艺术精品,成功举办了“官坝民俗文化节”活动,有力推动了民族文化的研究和挖掘工作。
(四)、“非遗”的保护传承,促进了民间文艺活动的广泛开展。
围绕“非遗”保护并结合普查工作,近两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民族民间文化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非遗”保护和普查工作的开展。XX年至今,我县连续举办了四届“中国、咸丰梨树文化节”,南剧、地盘子、板凳龙、锁呐、哭嫁歌、草把龙等民间艺术多次被搬上舞台,较好地打造了民族文化品牌。XX年,活龙坪乡主办了全县第一届乡村民间文化艺术节。XX年年9月,高乐山镇主办了全县第二届民间文化艺术节,XX年,我县举办了全县第三届“三民”调演。XX年年10月,活龙坪乡举办了全乡民歌歌王争霸赛。2010年11月,我县举办了全县民歌大赛。这些活动都有效地传承和弘扬了民族文化,促进了普查工作深入开展。2010年8月,我县举办了全县第三届乡村民间文化艺术节。
(五)、“非遗”的保护传承,促进了优秀民间艺人的评选。
目前我县有1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4名州级“民间艺术大师”、12位县级优秀民间艺人。在保护措施方面,我们一是于XX年举办全县“三民”调演之际,请示县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全县首批12个优秀民间艺人,县政府给每人每年发放补贴800元;二是抢救机遇,将地盘子传人李仕洲、板凳龙传人周礼乐、干龙船、咂酒传人李政福、吊脚楼建造师傅万桃元等人申报了省、州级民间艺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三是通过举办锁呐大赛、民歌大赛、梨树节、乡村民间文化艺术节等各类活动,给广大民间艺人创造了展示技艺的舞台和获奖的机会;四是在我县文联创办的《唐崖》杂志和文化馆创办的《野菊花》杂志和“风景弯弯”文学网站开办专档,加强了对民间艺人的宣传推介。五是以农村、社区、协会、学校为载体,建立民歌、南剧基地,进一步开展“民歌、南剧进校园”活动,使其成为培养后备人才的基地,确保民族民间艺术绝技后继有人、代代相传。
(六) “非遗”的保护传承,促进了民间文化艺术的繁荣
一是加强了对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文化、民宗等部门紧密协作,创建了《唐崖》文学杂志,编辑出版了《咸丰民间故事》、《民间对联》、《民间器乐》、《民间舞蹈》、《民间谚语》、《民间歌谣》等五大集成。二是请求县政府设立了全县民族文学创作奖励基金,有力地促进了文学艺术创作。近几年来,我县文学艺术工作者先后出版了《色调蓝蓝的远处》等3部散文专集;创作了《乡村阳台》等150余篇散文、诗歌作品,其中,散文集《城乡边缘》获全州“五个一”工程奖。
(七) “非遗”的保护传承,促进了旅游事业的发展。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县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面对这种现状,拥有阵容庞大、原汁原味、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咸丰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重视,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住咸丰县旅游发展的生命线。民族的,也就是世界的,咸丰县委、县政府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政府主导、文体局文化馆为责任主体、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扎实做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为旅游服务,处理好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将口头传统、民间表演艺术、民俗、民间手工艺和餐饮老字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结合,已经成为提升咸丰县旅游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使得几年前名不见经传的咸丰县坪坝营旅游风景区一跃成为中国湖北恩施最美的几大有名风景区之一,成为湖北恩施乡村旅游发展的一颗闪耀的明珠。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宣传、倡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力度不强。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该多渠道、多媒介作宣传。非物质文化所在地,必须克服以文化遗存为招牌,换取眼前经济利益的短期行为,真正使自己的宣传工作落实到遗产本身的保护与传承上来。
2、政府财政投入力度不大,不能切实使遗产项目得到充足的保护经费。该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经费不足,该申报国家级保护传承的名录项目不能全部得以申报。
3、培养、扶持、帮助非物质遗产传承人的政策不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其非物质特性,其技艺往往是代代言传身教而成。传承人的存在与其创造力的发挥是该遗产得以存留的标志。传承人的创造就是艺术实践,就是对传统艺术的保存与创新。遗产中还有相当部分其技艺已缺乏相应的传承人。为此,应该努力培养传承人。在抢救这些技艺的同时,让有成就的民间艺术人成长起来,通过他们的学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