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环境监察工作总结及2005年工作安排(4)
nbsp;3、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的“六条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力争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继续保持环境监察工作在全省较好的地位,缩小与全国一流支队的差距,塑造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4、强化污染源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环保设施运行率达90%以上,达标率达95%以上;重点环保设施运行率达92%以上,达标率达98%以上;直接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严管设施运行率、达标率达到100%。
5、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要求,认真处理好市民反映的环境问题,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1)认真贯彻执行局12369环保热线管理办法,将其建成为民办实事的文明窗口。
(2)抓好信访接待室的建设,争创“市级文明信访接待室”。
6、尝试环境稽查工作,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市辖范围内跨地区环境污染事件,打击小选金和小洗矿、市中心城区扰民重点污染源、排污收费和全市环境监察系统执法行为等专项稽查工作。
7、对市直管单位开展污染动态调查工作,建成环保设施网络化管理台帐。
8、依法、全面征收市直管单位的排污费,确保年排污收费额达1000万元以上。
9、做好开发区环保办的日常工作。
(1)全面调查开发区境内污染源单位的排污现状,重点调查境内已建和在建单位“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做好开发区的各项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