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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普及情况调查分析报告(2)

缓的地步。培训需要常态化、生活化,将农村常见案例和新兴案件作为教材,让优秀调解员现身说法,保障经验与法律的双重并重。

  4、结合群众需求,制定普法方案

  (1)根据群众需求,组织专项法律下乡。不要贪大求全,不求一劳永逸,一次只针对单一群体的单一需求,开展相关活动。如针对男性对劳保方面的法律需求,举行劳动法规下乡,切实满足群众诉求。

  (2)针对农村私了行为,制定相关指导。私了作为群众自己解决矛盾的方式,可以继续存在,但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避免后续纠纷,可以尝试将已有矛盾纠纷归纳出来,如损失轻微,可以明确判定的纳入私了;不能确定损失的建议递交上级。从而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5、组织流动法庭,游走乡间。群众司法诉求多是简单的,可执行简易审判的案件,因此可以尝试建立流动法庭,巡回于乡间,走进院坝,在群众中审判,既能解民之所需,又能将法律更生动直观的传播到群众中去。

  四、本次调查的反思

  本次调查,在外调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完成得比较圆满,但由于自身原因仍存在不少问题:

  1.调查表设计仍有欠缺。虽然再三对调查表进行修正,但由于团队人员均缺乏足够调查经验,调查统计中发现不少设计问题,如未能设计出被调查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使在分析中缺少了职业对法律需求的分析、没能为走过司法程序的人员单独设相关问题,致使我们少了深入了解相关情况的机会等不能不说是本次调查的遗憾。

  2.问题表述不明确,未能让群众理会调查者本意。如第8问,不少群众误认为只有司法程序才算运用所了解的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有29名群众未能按设计者意愿填写,使该问分析并不十分有代表性。

  3.写作团队离农村实际仍有段距离。如未根据农村文化程度低、大龄化严重的基本情况设计问题,导致不少分析根本不能从调查表得出。幸好,我们的外调人员极其负责,在了解到相关情况之后,采取了提问方式了解了部分问题,使得分析得到有效的一手资料支持。在此笔者向外调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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