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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合作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

和发展。五是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强。产业化龙头企业可见含量较低,产品加工档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与农户利益联接不够紧密,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因此,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抢抓机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是全市因势利导,大胆探索,勇于的结果。当前,我们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面临许多有利条件:既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可供借鉴的办法经验,又有农民的发展热情和愿望,更面临着难得的政策机遇。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宜都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兴办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生产水平,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2005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目标是: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组织20个以上,规范完善10个,力争各主导产业都要有1-2个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第一,抓样板。要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首先必须建立样板,抓好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要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一是加大典型培育力度。各地要选择1-2个产业有特色、发展有潜力、组织有活力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典型,在资金、技术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二是加大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典型,扩大影响,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目的。三是加大典型推广力度。认真收集整理、推广干部领建、企业带建、能人创建、农户合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典型经验,以带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全面发展。   第二,抓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源于农民,萌芽于农村。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农村发展动态,善于发现农民的合作意愿,发现可以作为专业合作基础的产业,发现有眼光、有奉献精神、有组织管理才能的农村能人,发现处于萌芽状态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引导,使其成为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专业合作组织。要按照农村经济能人牵头建立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农技服务中心领办一批的办法,适时推动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第三,抓规范。在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合作组织一旦建立起来,要使其逐步走向规范。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规范政府行为。规范合作组织发展首先要规范政府行为,政府对合作组织的工作应以指导和引导为主,不断强化农民在合作组织中的主体地位,绝不能随意干预甚至包办。二是规范合作组织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可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对具备社团法人条件的可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制定章程、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三是规范合作组织管理。要严格会员入会条件,加强会员管理,增强会员诚信意识,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同时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引进有管理经验的专家参与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合作经营管理水平。四是规范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组织在成立之初可以利用订单农业等合同方式保证农民利益,在发展壮大以后,应逐步使合作组织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实力,提高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第四,抓创新。重点是体制创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在体制机制新方面,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结成一定组织。在管理制度创新方面,对处在起步阶段尚未规范运作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分类指导,加大扶持,逐步规范,达到专业协会标准后,再到民政或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运作机制创新方面,要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指导各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向一体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努力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五,抓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现场培训、技术讲座等形式,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协会会员开展技术、管理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促进专业合作组织更快更好发展。   第六、抓龙头企业发展。要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利用资产重组和资本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增强企业实力和带动力。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土地、实施订单生产等建立专业化生产基地,满足企业生产和发展的需要。要在不断完善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产业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接关系。要着力打造农业精品名牌,使一批高质量的农业特色品牌走向市场。   三、加强领导,加大扶持,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要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与深化农村改革相衔接,与优化产业结构相配套,与农村社会事业进步相适应,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并制定近期和远期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产业化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标准化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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