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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 规范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

    根据市司法局宁司[2004]106号《关于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从而能够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打造“平安溧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县局决定以本次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贯彻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努力规范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以此达到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下面我就这次集中教育整顿谈以下几个问题:     一、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现状    (一)我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活跃     我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7家,注册法律工作者23名,其中部队转业军人9人,占总数的39%,党团员19人,占总数的82.6%,还有人曾经当任过人民教师。这支队伍已成为活跃在我县城乡的一支重要的法律服务队伍,对全县特别是乡镇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文化素质有所提高     目前,我县的二十三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绝大部分均已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举办的法律专业证书培训,取得了系统内的大专学历证书,有部分同志参加了东南大学的法律本科学习,甚至有少数同志还参加了全国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有几位还准备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对于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各种培训,大家也是积极参加,应该说学习的风气比较浓,学习的劲头也比较足。因此,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三)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 在二十三名基层法律服务者队伍中,集中了老、中、青三代法律工作者队伍,其中以中青年为法律服务的骨干力量,其中的绝大部分已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十几年,有的甚至达到二十余年,有着丰富的办案水平和办事能力,有着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有着敢干敢拚的敬业精神,正因为有着这样一支队伍,使得我县的基层法律服务业得以不断发展。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基本得到解决 去年,我们与县劳动保障局、人事局、组织部等部门协调,2003年8月27日,由县委办公室牵头,司法局、劳保局、人事局、组织部联合召开了协调会议,并于9月1日形成了会议纪要。着力解决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养老金保险问题,截止目前,已有五个乡镇办妥了有关手续,还有三个镇的手续正在办理中。此举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决了后顾之忧,使大家能集中精力投身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去。 所有这些,都为我县的基层法律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本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铺垫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作为法律服务的一部分,担负着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广大群众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职责。近年来,因受到市场经济背景下各种思潮,特别是“拜金主义”的影响,我县的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行为不够规范的现象。表现为在办案过程中损害当事人利益,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对当事人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敷衍搪塞、玩忽懈怠,或作虚假承诺,引诱或胁迫当事人签订代理合同。一些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代理诉讼中,也跟司法人员形成了不正当的关系,与司法人员拉关系,请客送礼,办“关系案”、“金钱案”。因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对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层法律服务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面向社区,为群众解决了许多问题,为社会提供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同时也弥补了律师服务的空缺。但是,基层法律服务在具有上述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对所内执业人员缺乏有效管理等;二是一些法律工作者在执业中缺乏诚信,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如收费不开正式发票、办事拖拉、包打“官司”等;三是一些法律工作者不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只吃老本,不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知识结构。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尤为紧迫。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最近指出:不能将基层法律服务演变成为“二律师”,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要从诉讼领域逐步调整出来。他同时又指出,调整和规范不是对基层法律服务予以限制,更不是取消,而是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实现更大发展。我们有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不能理解其讲话的精神所在,片面认为基层法律服务即将被淘汰,自己很快就要出局,抱着这样的想法,有的人开始着手为自己寻求第二职业,并且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甚至有个别同志实际上已经放弃了法律服务工作,一心一意去忙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工厂,个别人一年下来只办二、三件案子,甚至有人一件案子都没办,开会不到,学习不参加等等。不是社会淘汰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淘汰了自己。因此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已显得非常必要。     三、我县集中教育整顿的方法步骤 这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1月中旬):学习动员阶段。各所要着重抓好理想信念、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四项教育”。组织全体基层法律工作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市局要求的法律法规,各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排出学习日程表,保证这一阶段的学习时间不少于三天,要开展学习讨论、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所和个人均要有学习记录,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和任务的落实。学习计划表报县局备案,学习记录本将作为检查验收依据之一。     第二阶段(11月下旬):自查自纠阶段。一是重点检查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有无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费、超标准收费、收费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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