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罕见的举党行动:“保先教育活动”(3)
,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 3.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4.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
整改措施。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5.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党政机关、城市基层和农村等各方面党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确定各自的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对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可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链接:中共南京市委就“保先教育活动”下发实施意见 近日,南京市委下发宁委发[2005]3号文件,提出了在全市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 1比市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包括市和区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部分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南京的省级机关所属单位。 第二批:城市基层和镇机关,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包括街道、社区,党的组织关系在城市、未参加第一批集中教育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城市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城市中小学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区县派驻镇的基层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南京的中央企业和部省属企事业单位。 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从2006年1月开始到2006年6月基本结束。党组织关系在镇、村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校等,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市、区县有关部门。 2倍愿霰鹎榭鎏厥獾ノ坏南冉性教育活动的安排,经市委同意并报省委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对于流动党员,按照“有利于党员参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的原则,在本市内流动的党员一般应在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流出本市的党员按照中央和省委意见的相关要求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流入本市的外地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负责组织其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党组织不健全或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离退休职工党员等,可在坚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要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覆盖到全市所有基层党组织,力争使每个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 3备鞯ノ患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分三个阶段(学习动员阶段、分析评议阶段、整改提高阶段)进行,其中每个阶段时间为1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