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调查报告(3)
、规定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及刁难勒卡、政令梗阻等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减轻企业负担。严格禁止有关单位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保护企业合法的经济利益不受侵害。要建立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减少到企业检查的次数,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条件,加大服务和扶持力度,主动加强与企业和投资者的联系,积极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各项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4、抓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建立起以纪律检查委员会为核心的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统一监督系统,形成有效配合、协同并进的运行机制;各级党政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组织力量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亲临一线,解决具体问题;要加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整顿力度,依法取缔市场垄断、地方保护等不正当竞争,严厉打击诈骗、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纪检、监察部门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双评”工作,进一步改进评议方法,完善评议程序,严肃评议纪律。
5、抓教育,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一要加大对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经过业务技能培训的,不能安排上岗。二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对一些经济杠杆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要着力解决职能交叉、重叠的问题,要砍掉那些为安排子女
就业、送人情而设置的机构和岗位,实行全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三要加强对干部的业务考核,建立健全约束激励机制,全面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献身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过业务考核达不到要求的,要从执法岗位上撤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