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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调研(2)

文艺骨干的培养力度不够,没有真正达到群众文化活动群众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效果。
    三是文化活动经费缺乏保障,日常经费没有着落。
    四是文化站专业人才紧缺,后备力量不足,跟不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五是文化站编制缺编严重,核定编制为44名,目前实际到位只有25名。
    六是镇级图书室发展滞后,面积狭窄,图书陈旧、过时,很难发挥图书室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三)文物保护方面
    一是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宣传力度不够,缺乏向社会进行有效宣传教育的方法、载体和经费,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是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被动应付,在处理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矛盾时,文物保护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工作难度极大,造成对地面地下文物严重威胁甚至破坏。
    三是文物保护长效管理机制薄弱,文物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偏低,需要建立一套长期的培训和管理机制。
    四是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平衡,较侧重地面文物古建筑的复原、维修等项目,文物建筑的经常性养护、零星维修等经费缺乏,文物征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经费缺乏,设备配备不足。
    三、今后发展对策、措施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市的总体目标,坚持“三贴近”的工作方针,坚持文化“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拓宽思路,切实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步伐,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一)抓精品,出成果
    1、组织实施好大型广场文化活动,如元宵灯会、国庆文艺晚会、迎春文艺晚会、全市基层民间艺术文艺调演等。
    2、建立和完善群众文化创作的奖励机制,鼓励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创作一批体现时代风貌、海宁精神和地方特色,具有一定艺术水平的文艺作品。
    3、加强与全国各地的群众文化、书画、文博等方面的文化交流,举办好全省第四届青少年校园剧大赛,促进我市的文化品位和档次的提高。
    4、加强对“皮影戏”“硖石灯彩”等民间艺术的挖掘和保护,开展好全市民间艺术普查工作,制定具体的抢救保护方案和工作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民间艺术重点项目的抢救保护工作。
    (二)抓基层,夯基础
    1、以创建“东海明珠工程”为抓手,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重视各镇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动中心(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特色文化,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2、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镇、村文艺骨干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举办各类培训班,重视村文艺骨干创作队伍、文化演出队伍和民间艺术创作队伍的建设。下派文化辅导员到各镇、村进行群众文化活动业务辅导。
    3、重视文化站队伍建设,在确保文化站人员编制到位的同时,补充新鲜血液,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
    4、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抓好高标准社区阅览室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文化活动现有设施作用,积极培育特色文化社区。
    5、继续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组织送戏、送图书、送电影、送文化到基层社区和农村,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并积极探索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文化三下乡新方式和新形式。
    (三)抓保护,创特色
    1、宣传文物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文物法制意识。
    2、制订文物保护规划,加快实施文化名人故居和长安东汉汉墓、陈阁老宅东路、惠力寺经幢等文物景点的维修工作。
    3、探索特色馆建设,倡导各馆所挖掘内涵,找准定位,形成特色,在抓好藏品建设的基础上,探索馆藏特色展览并进行对外交流活动。
    (四)抓建设,促发展
    文化基础设施既是文化事业的重要载体,更是城市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十一五”期间要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要作用,切实加大政府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程,基本建成文化中心,努力提升海宁城市品位,推进我市现代化中等城市进程。
    1、新建市图书馆。建筑面积:15000M2,总投资约9500万元,计划实施:2006-2007年。
    2、新建名人纪念馆。建筑面积:5000M2,总投资约3000万元,计划实施:2006-2007年。
    3、新建市影视中心。建筑面积15000M2,总投资约8000万元,2008年完成。
    4、加快镇(街道)文化中心建设步子,力争2006年前全市所有镇都达到省级“东海明珠工程”标准。进一步加大村级和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力争在2005年,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和社区都建起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或文化室。
    (swx9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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