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务员”经历(2)
br> 织企业间沟通的工作正是政府公共关系,但却并未为许多人所认识。记得当初,我刚
来到单位,里面的人还说:读公关的不是应该到酒楼去吗?
我们政府不需要这样的人吧。想起来,真的为他们的无知感到可悲。
在美国,政府就有专门的公关人员,负责与公众沟通、与企业沟通,甚至是政府
与政府间的沟通。然而,在我们中国的政府里,需要身兼数职,就连开会的会
场布置,也没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往往是由领导带着几个下属去搞。古语有云:术业
有专攻。一人同时担任着领导、律师、公关人员的责任,必然会分散精力,也无法发
挥长处。我想,我们政府在精简机构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到形势和发展的需
要,适当增添一些专业的部门,负责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有关工作呢?
四、后感
记得在我们的公共关系专业课上,老师说:心地善良的人才最适合做。这
一个半月的“”经历,让我对这句话深有体会。政府是一个权威的机构,而在
如此权威的机构中工作的,不可避免地有着特殊的权利和地位。特别是处于社
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的中国,无疑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和群体。不过,我们
希望都是心地善良的人,是希望他们能从自身出发约束自己。然而,我想,人
性是难以战胜的,最有效的办法,应该是从制度上、从法律上,使他们有所约束。
法治才是通往“理想国”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