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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自查报告(3)

民调解又起诉的案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进行审核,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从司法程序的角度丰富、完善法院对人民调解在业务上的指导。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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