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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汇报材料

创新年终干部考核办法 建设有时代特色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近几年来,区司法局党组在全面分析与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与实践,通过认真抓好干部年终考核工作,达到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目的,特别是在干部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我局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部队伍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一、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改革年终干部考核办法 对干部实行年终考核,是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从1998年以来,我局在干部年终考核问题上,坚持解放思想,联系实际,不断创新、逐步完善了干部年终考核机制,起到了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管理的积极作用。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全面认识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性。1998年,我局新的一届领导班子借国家首次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契机,对全局干部年终考核实行了全面改革。局党组根据国家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新形势,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后,感到过去的干部考核工作在方法、内容上都存在着一些弊端,已逐渐不能适应当前管理和监督干部的需要。群众测评、领导决策的模式和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比分上的平均化,使得考核结果人为的因素干扰过多,容易产生领导凭个人好恶说了算的弊端,很可能导致考核结果不客观、真实,不能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从而挫伤了干部积极性,造成一些干部拉帮结派和逆反心理。针对这种情况,局党组经过深入的探讨与研究,统一了思想,及时提出要强化干部考核管理工作,就必须制定干部考核标准、丰富干部考核的内容、改革干部考核的方式、完善干部考核的程序、加大干部考核的力度。通过规范的、经常的、系统的干部考核,形成有效的干部监督机制,这样才能达到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二是坚持锐意创新,勇于打破传统考核方法。创新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和灵魂,是一个单位、领导者必须具备的一种精神。局党组在全面分析与研究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现状的基础上认为,如果一个领导在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不敢坚持实事求是,锐意改革创新,那么这个领导就不是一个好领导,班子就不会有战斗力。特别在干部考核这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不创新就不可能有凝聚力和出路。为此,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不等不靠,敢于“吃螃蟹”,动真功,制定出适合我局干部年终考核的规则:即“突出实绩、量化工作,首长负责,尊重民意”。在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第一年,就初步推出了新的干部年终考核办法,并在98年的干部考核中予以适用。 三是坚持以《条例》为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是我们制定和完善干部年终考核的基础。我们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干部考核机制过程中,坚持以《条例》为总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考核方法的改革创新,制定了《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在制定《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过程中,局党组充分酝酿后认为,改革就意味着改变过去不切合实际的东西,创新出符合现实条件,最终为全局目标服务的新体制。按照上级新的规定原原本本照搬照抄不行,单纯地强调客观情况,违背《条例》也不行。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最大限度内发挥《条例》在管理和监督干部中作用,才能切合实际,制定出的《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才能符合上级规定原则和政策,这种创新才能为广大干警所接受。 二、实事求是,善用激励,建立一个新的考核机制 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机制,是保证干部年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的关键。局领导在全面分析了司法局现状和国家有关公务员管理的规定后,本着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勇于实践的原则,在考核方式和具体操作上下功夫。有如下特点: 一是突破了考核机制中的实绩比例规定。实绩主要是指干部履行职位职责情况,实际完成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是一个干部奉献精神、才干和勤奋的集中表现。正常情况下,如果一个干部连实际工作目标都不能完成,就很难谈得上这个同志德才兼备。因此,传统的德、能、勤、绩平均分配的分值方法,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干部的综合素质。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实绩在干部考核中的所占比例由过去的25%提高到了55%,其它的三项总和减少至45%。 二是科学地分配了其它层次的分值比例。我们结合司法局实际,按照不同的管理方式制定了六道程序的干部考核办法。即:全员、部门内、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长、局领导班子和考核组共六道测评程序;并按有主管部门和无主管部门两种不同情况调整分值比例。对有主管部门的,加重了部门内部的测评分值,相对降低了全员测评分值。对无主管的则正好相反,这样一来,从根本上解决了评选过程中的群众基础问题,确保了评选出来的先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是有一个考核领导机构。在我局,每个年度的干部考核,局党组会、办公会都不直接参与决定,而是由干部考核领导领导小组根据《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试行)》行使职权。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有局全体领导、各级部门负责人、科员代表,一般为11人。科员代表由全局大会从每年被评为优秀干部的人选中经民主推荐产生。考核领导小组的作用上:研究决定当年的《区司法局干部考核办法》,对被评为90分以上的干警,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当年的优秀干部;有时,对某些首要决定的问题进行研究,或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 四是建立了操作性较强的考核管理办法。自1998年开始,我局尝试将内部管理通过量化指标实施责任制考核,每年年初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各科、室、处、所直至个人,并对每项工作的数量、质量及完成时间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了对干部考核实行全程监督,我们还创新了领导的季度讲评制度,每季对全局的工作和干警思想状况进行通报和分析,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这些形式的工作,把对干部的监督贯穿于干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克服了过去泛泛检查和单项检查较多的作法,确保了考核机制运行有序。 五是严格奖罚制度。完备的奖罚制度,是保证考核激励机制的关键。每年,局里对优秀干部都要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兑付有关待遇;对贡献突出的人员实行重奖;对考核基本称职以下的人员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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