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蒲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情况回报(2)
建筑营业税47156元。 三、建议: 1、国税门临开票情况虽然能及时与地税进行信息传递,但国税征税在前,而地税利用信息在后,总是存在一个滞后的问题,地税在组织查补时,固定企业的部分尚且没有问题,问题是部分个体户及部分流动户,容易造成税源的流失。因此,我们建议国税在门临开票时帮助代征地税,一方面防止了税源的流失,另一方面减少了部分重复劳动。 2、房屋出租营业税的征收依据是公安部门提供的房屋出租合同,这部分由于涉及面较大,我们建议这部分请公安部门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时实行代征。 3、运输营业税对我镇来说也是一个主要税种,由于其流动性强,活动范围广,不利于地税部门跟踪查访,对其经营状况不了解。因此,我们建议这一税种委托交管部门代征代管。 各位领导 ,我镇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支持下,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今后面临的困难会更多,任务会更重。我们坚信,只要大家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我镇的社会综合治工作一定会深入、扎实、有效、健康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