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的情况汇报(2)
在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规划起点低,绿地规模小、总量不足;配套绿地建设科学性艺术性不高,生态、休闲、娱乐三大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市场弱小,基础配置、调剂作用能力低下;乡土苗木利用程度不高,地方特色不突出;市民园林绿化意识有待加强,占绿毁绿现象时有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狠抓审批,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办法》及《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搞好部门协调配合,严把配套绿化审批关。国土、规划、建委在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中,要严格按照并联审批要求,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把园林绿化方案审查作为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前置条件,园林绿化竣工指标核定作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的硬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确保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对初设审查不达标但又必须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取集中绿化费;对达不到审查指标的竣工项目严格按每平方米商品房售价的十倍处以罚款,确保配套绿地指标的落实和城市绿地总量的同步增长。 二是强化园林资质管理,发展壮大园林绿化市场。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一批运作规范、实力雄厚的绿化企业的支撑。目前我县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绿地建成效果不很理想。我县新城下步还将开展大规模的绿化建设,各乡镇、中心村、小区也有大量的绿化建设、绿化改造等工程项目,这为我们努力发展壮大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引导园林绿化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诸多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个难道的机遇,积极培育本地园林绿化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辐射效应,带动一大批小企业、个体户朝着正规化、规范化迈进;引进一批高资质、信誉好的外地企业,激活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内外结合、优势互补,达到整体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健康的目的;加强资质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大对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行为的查处,以清洁企业队伍,优化建设秩序,净化发展空间,达到快速提升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目的。 三是狠抓屋顶护坡绿化,最大限度增加城市绿量。结合我县人多地少和移民城市的特点,要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城市绿量的增长,用好每一寸可供绿化的土地显得弥足珍贵。借鉴其它城市的先进经验,我县在推进城市屋顶绿化和护坡绿化方面已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去年县人大专门就此作出了决议。今年,县政府办公室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县城护坡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5]70号)。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研究探索,强制推进护坡绿化,积极倡导屋顶绿化,大力实施立体绿化工程。 四是加大园林执法监察,保障城市绿化建成效果。做到“三不放过”:绿地指标不达标不放过;擅自变更设计方案不放过;绿化工程质量不合格不放过;“两个加强”:加强对城市绿化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确保按图施工,保证建设质量;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重点针对违法拆绿、改变已建绿地性质、侵占绿地的行为的执法监察,以维护绿化法规的严肃性,切实保护好城市绿化成果;“两个提高”: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
培训学习,做到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监察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注意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和舆论的力量,以减少执法阻力,提高社会和市民群众知绿、爱绿、护绿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以上汇报,敬请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