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文明创建活动汇报(2)
市唯一一家检察官培训中心,安装了办公软件,将各项服务承诺、检察长电子信箱公布到互联网上,通过网上检察院铺设了与社会群众对话的“绿色通道”;建起了上连检察长下通值班室的局域网,实现了各科室之间网上数据共享、信息共用;在网上开展调查、发表意见、自由论坛等形式的思想交流,利用网络实现对队伍的动态管理,为政治思想教育提供创新的平台,进一步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
三、执法为民,突出闪光点,提供文明优质检察服务
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反贪、渎侦、民行“百日会战”等活动,全院动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服务宣传活动,班子成员带领干警上街宣传,走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行法律咨询和送法进企活动,共发放宣传单40000多份,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受理群众举报,解答法律咨询。定期组成法律政策宣讲团深入辖区企业~授课二十余次,收听人员达3万人。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拉近了检民之间的距离。
二是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通过控申窗口的创建和评选,公开服务承诺,推行“三个百分之百”(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以开展学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动力,拓宽检务公开渠道,竭力为当事人提供周到、热情、优质的服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来访的当事人这样说:“我们看见检察院有信任感,走进检察院有舒适感,接受服务有亲切感”。还来访者一张笑脸,递来访者一杯热水,送来访者一腔热情,为来访者排忧解难已成为控申窗口服务社会的真实写照。
三是开展检民共建、检企共建活动。结合开展依法治区、普法教育活动,深入机关、企业、乡镇开展宣传教育。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加强对青少年和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岗位责任制,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农村推行“亲农、扶农、护农、安农”措施,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建制32项,开展农村职务犯罪专项预防8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开展“服务进百企”活动,深入企业开展专向职务预防工作,严肃查办了陈国江利用伪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恶意诉讼油田企业非法获赔近百万元的大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万元。在辖区各企业广泛开展了“检察服务进企业,企业发展有红检”活动,为企业“送法、送检察建议、送规章制度、送点子、送管理经验”,和企业共建优良的发展环境。每逢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都要开展“送温暖”活动,院领导、政工等科室负责人到老会战、军遗属家中送去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我院干警共为残疾人、贫困户、失学儿童捐款4万余元,捐物500余件,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赞誉与肯定。我院在全区行风评比中连年排名榜首。
四、力造精品,紧扣落脚点,创造一流检察工作业绩
三年来,我们通过高标准、高起点的文明创建工作,特别是以履行检察职能为中心,全方位抓多层次管理,突出了特色,受到了实效,干警的素质得到了全面的提高,出现了比学习、讲奉献的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遵章守纪、服务大局、公正廉洁、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已成为我院干警的自觉行动,检察事业呈现出了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年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被评为全拾预防职务犯罪三年工程”先进单位,职务预防工作经验被中纪委、市纪检委转发,《人民日报》、《检察日报》、《黑龙江法制报》、《日报》、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果,我们成功地对李秋华、宋玉怀非法制造爆炸物案提出抗诉,经过两级法院四次审理,法院最终由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此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十佳精品”案例。反贪局立案数量和质量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名,渎侦局被评为全拾百日会战”先进集体,04年立案数位居全市第一,民行检察监督立案8件,提请市院抗诉6件,在全市民行“百日会战”中跃居第一名。我院领导班子被市检察院树立为全市检察系统学习的典型。黑龙江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了我院“抓班子带队伍”经验,并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我院的“五化”检委会经验被《检察日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中国新闻社进行了转载,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进行经验推广。“五化”管理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机制建设专题向全国推广。~年,在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的目标考核中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荣获“市先进集体”、“市百面红旗先进单位”称号,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区委、区政府、市检察院先后做出了向区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精益求精、永无止境”始终是我们恪守的信条,“公正平等、诚实守信”是我们庄严的承诺,我们决心在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勇于开拓,不断进取,使我院的文明创建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实现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模范检察院的目标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