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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2)

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要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领域。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资产评估、审核和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
    (二)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强化党内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进一步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的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鼓励实名举报,增强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反~必胜的信心。
    (三)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运用办案手段,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违犯纪律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纪律检查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律检查机构与地方纪律检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要制定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信访处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程序性规定,重视申诉复查工作,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保证严格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任务。要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加强对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协助党委逐步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党内营造民主团结、和谐向上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建立健全保护检举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保证党内民主健康发展。要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公道,支持他们坚持原则、大胆工作。
    (五)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工作的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要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机关、组织人事和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反腐倡廉的合力。
    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必须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我们要自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水平和科技含量。要加强纪检监察理论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新鲜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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