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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健全完善选贤任能(2)

了一系列的制度,如诫勉制度、谈话制度,但具体到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如何管理,抓落实比较少,或抓得不到位。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这既明确了坚持选贤任能、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也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必须用好的制度和作风选人。
    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必须坚持用好的制度选人,其根本出路在于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度建设带有长期性、全局性、根本性和稳定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概括起来就是要“建立一个机制”,即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两个体系”,即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和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现象;“形成一套制度”,即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分类管理、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创造一个环境”,即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和合理配置。其中,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是核心的内容。结合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进:
    第一,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要坚定地有步骤地进行。这些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尤其要坚持这一方向。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贯彻和体现。把扩大民主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不仅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也是避免和减少用人失误、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现象的治本之策。
    在实际工作中,要努力改进干部的选拔方式、决策方式和任用方式。要注重干部选拔前的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是选拔干部的首要环节,是基本前提和基础,民主推荐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视野、范围和效果。在民主推荐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群众推荐,尊重群众推荐的结果,防止和纠正偏重组织推荐和领导推荐,忽视群众推荐的倾向,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党委讨论干部要逐步实行无记名票决制,扩大决策的范围,增强决策的民主性。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受理、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使公示制真正成为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有效形式。
    第二,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和方法,提高考察工作的质量。干部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近年来,由于考察失真失实导致选人用人失误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与考察方法简单,考察范围狭小,考察人员素质不高等有直接的关系。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干部的活动范围和空间扩大,活动方式日趋多样,干部违规行为的隐蔽性增加,加大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难度。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的范围,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制度,让群众特别是知情群众充分反映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比较和鉴别。改进实绩考察方法,抓紧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力求实绩考察客观准确,防止实绩不实和虚报浮夸。充分发挥组织部干部监督部门的作用,认真落实组织、纪检、信访等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制度,强化干部的日常考察和管理。
    第三,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近几年,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制度不健全,尤其对“一把手”的监督乏力,是造成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现象的重要原因。为此,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实行全过程监督。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要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人事制度法规的行为,建立并完善推荐、考察、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责任不明确,出现用人失察失误无人负责、难以追究的问题。
    第四,建立健全竞争和更新机制,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难点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上”和“下”两个方面着手。在“上”的方面,要引入竞争择优机制,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在推进“下”的方面,要下决心建立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明确规定干部连续任职及担任同一职级领导职务不能超过最高年限,任职期满后,除提拔、交流的以外,可以连任的办理连任手续,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既不能连任又不到退休年龄的,改任非领导职务或离职分流。要对新提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抓紧建立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研究制定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对经组织考核确系不称职的干部,应采取免职、降职、待岗、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
    四、三点建议
    第一,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改革的精神,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第二,加强横向交流。组织经常性的研讨会,对如何解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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