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述廉报告(2)
各项规定。
一年来,我在带领班子集体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同时,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模范执行和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坚持重大事项经集体会办研究,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严格执行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印制、发售使用代币券、卡的规定,从不接受影响公务的吃请,严格执行小汽车配备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金融法规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全年无挥霍浪费和假公济私行为发生,严格实行建筑
水利工程招投标,严格执行机关单位不准违规庆典,党员干部家庭成员不违规大操大办的规定,全年无超标装修住房行为的发生。
今年,通过我与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我相信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胡峰)
通联:响水县黄圩镇人民政府宣传办公室胡峰
邮编:224614电话:0515-664100113912541189
Email:hufeng18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