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2)
力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相继开展了淮河流域、长江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全市一般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2000年底,我市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顺利通过泰州市组织的考核验收。近年来,重新修订出台了《xx市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全市所有排污单位全面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45家,全市A类企业全部做到持证排污。先后对51家超标排放的企业作出了限期治理决定,其中废水污染源36家。对污染严重、效益低下、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车间,予以关停。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存在较大潜在影响的江苏虹艳染料化工厂果断关闭。全市共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或车间19个。对48家重点污染源实施达标排放、清洁生产、以新代老等措施,排污总量得到控制并有所削减。
(三)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治理生活污水污染。
在生活污水排放显著增加、生活污染逐渐成为水污染主体的新形势下,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城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对城区所有生活污水集中排放,配套建设地埋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并在小城镇建设中推广运用,目前城区使用率已达100%,所有镇均进行了试点。共建成污水处理装置200多座,日处理生活污水1万多吨,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0%以上。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2001年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开展监督检查680厂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7件。2002年着重对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或不经处理偷排污染物的,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从重处罚。对“十五斜或“新五斜严防死守,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去年,组织开展了“清理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共清查排污企业425家。
三、水污染防治资金征收使用情况
(一)关于排污费征收使用。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xx《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坚持依法、足额、全面的征收原则,不断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全市征收排污费以12%的幅度逐年递增。
1、开展排污申报,严格依法征收。对辖区内850家排污单位全部按规范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并认真核实基础数据。统一使用全国收费格式文本,逐家下发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和缴纳排污费通知书。在排污费征收过程中,强化依法征收,严格按章办事,确保应征尽征。对个别拒缴的排污单位,依据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强化执法检查,促进排污收费。坚持以执法促收费,加大排污执法检查力度,对排污单位做到“四查清”:查清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查清主要原辅材料和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用量,查清各类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查清可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对故意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造成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予以重罚,对违反"三同时"和不能限期治理的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合并给予加倍征收排污费的处罚。
3、严格资金管理,及时解缴国库。严格执行排污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逐月全额解缴市财政国库,并按规定及时将排污费的10%分别上缴中央、省级财政。近三年,我市共上缴排污费285.6万元,没有擅自截留或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2001-~年,全市共征收解缴排污费2056.03万元,其中:超标排污费1179.23万元(废水681.19万元,废气255.15万元,噪声242.89万元);二氧化硫排污费21.49万元;四项收入855.31万元。我市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环保局《关于用排污费补助环境监测仪器的设备购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字[1997]22号)的规定,规范使用环保补助费。全市2001-~年共解缴国库排污费2056.03万元,其中,四项收入855.31万元,按排污费的20%和四项收入作为环保补助可用于补贴环保自身建设的原则计算,共有环保补助费1095.45万元(含上缴省142.8万元)。加之往年结存的环保补助,三年来我市环保部门实际拨回环保补助费981.91万元,用于补贴环保局正常运行经费、执法经费和设备购置等。2001-~年共安排环保治理资金820.46万元,实施治理项目72个,建成16台套水污染防治设施,对130多家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排污口规范整治。
(二)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
我市自1998年10月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几经调整,2001年1月1日开始:工业用水0.70元/吨,生活用水0.45元/吨,其它用水0.50元/吨;~年4月1日开始:生活用水0.70元/吨,工业用水0.70元/吨,其它用水0.80元/吨。2001年—~年,共收取污水处理费1061.2万元,全部用于污水管网建设。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费在市财政局设有专户,市自来水公司每月8号前,按实解缴市财政污水处理专户,专门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
关于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该项目2002年经泰州计委399号文批准立项,~年6月省计委838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年9月省计委1032号文批准初步设计。总规模6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3万吨/日。建设地点位于xx市城区北侧xx镇城北村,一期工程用地68亩,建筑面积1690平方米,新建管网长度33公里,厂外提升泵站5座,污水收集管网范围38平方公里。一期概算9800万元,其中厂区投资3500万元,配套管网投资6300万元。目前,该项目厂区施工前准备工作已完成,计划采用BT方式建设,委托省招投标中心组织了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前期商务洽谈工作基本结束。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工程招投标工作也已开始,计划6月份开工建设。城区管网工程结合城区道路改造,已铺设12公里。截至5月底,该项目已投入建设资金2303万元。
四、“三河三湖”国债项目建设和国债资金管理情况
我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获国债资金690万元,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