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情况报告会上的讲话(3)
仍然是摆在交通管理部门面前的一大难题。其次,对违法行为的取证困难。由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发生在通行过程中,而对通行中即时性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只能依靠拍照、摄像等技术手段进行。由于经费上困难,所以基层在执法过程中对有关违法行为只以教育为主,但无法起到惩戒作用。再次,对报废、拼装车辆的处理困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此类车辆上路一律予以收缴并依法拆解。但在我市对该类车要进行拆解、报废,找不到相应的有资格的回收企业,使此项工作无法开展。同时加大了农村交通管理难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力度太大,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但是目前在农村特别是偏远山村,由于受道路条件的限制,客车无法通行,摩托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便成为载客的主要交通工具,是农村发展经济、与外界沟通的桥梁。目前各级政府无力修路,更不可能做到村村通客车,要想禁止货运车辆载客还存在很大阻力。再者农村中小学生周末放学,农村墟日等客流量比较集中的时候,客车无法满足群众的交通需求,政府又无法改善现状,乘坐货运车辆就成为农村一些人出行的唯一途径,如果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强制管理,就会造成农民出门无车可乘,必然产生抵触情绪,轻者产生矛盾,重者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另外,现今农村经济还欠发达,农村人均收入还很低,买得起摩托车的人,大多是靠外出务工和平时省吃俭用节余下来的,手头的一点钱也要用来购买化肥农药,根本没有多余的闲钱,很多农民连供孩子上学都很困难。如果一次违章轻者罚款200元,重者2000元,要一位农民当场交清肯定是无法办到的。而农村此类违章又非常多,如不依法查处,就会失去法律的尊严,但要依法办事却非常困难。
总之,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空前的挑战和压力,我们将充分认识当前存在的困难,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用与时俱进的办法逐步解决,努力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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