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的汇报(3)
步明确审批单位,进一步理顺有关部门,切实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三)行政处罚的执行难问题。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很多当事人并不主动履行,执法局既无强制执行权,更无冻结当事人的银行账户权,等到诉讼期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当事人早已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行政处罚决定便成了一纸空文。再如,居民小区的乱搭乱建问题,虽然群众反响强烈,但执法局却没有强行拆除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因程序复杂、周期长、缺少执行费等原因不了了之。
(四)城市规划不完善问题。虽然我们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加强了对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但是由于我县在城市规划中市尝停车场建设设施不配套、不完善,致使这些现象又得到了反弹,而我们又要拿出更多的精力去搞城区整治,这样周而复始,不仅给广大市民带来了不便,也给我们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我们建议县政府在今后的城市规划当中进一步完善市尝停车场的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综合整治,改善城区面貌
随着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的相继完工,我们将严格按照与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经营业户签订的《城区主次干道经营业户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对道路两侧的人行道进行划线,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对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制作、堆放物品、商品和乱设冰糕箱、烟摊、乱拉乱扯、乱贴乱画、乱涂乱挂及各类图文广告、乱扔垃圾、乱丢纸屑、乱倾倒污水、污物、乱散小广告和擅自设置的条幅、彩旗、充气物和其他悬挂物品进行整治。
(二)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加快户外广告规划的编制,规范管理户外广告。依据规划年内对城区范围内所有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未办理手续的户外广告依法予以拆除;已办理手续的,依照规划进一步进行规范。同时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的“三统一”原则,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原则上1店只设1处牌(匾);彻底解决我县户外广告设置混乱、陈旧破损、档次较低的问题。
(三)继续加大对乱贴乱画整治力度,改善城区容貌
严格执行市政府27号令《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写乱挂规定》的要求,安排专人依法采劝查源头、抄窝点、抓现行”的方式,从根源上遏制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的产生。
(四)加强居民小区整治,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
加强对云涛小区、锦秋小区、北苑小区、商城小区的治理力度,逐个小区进行整治。重点对小区内擅自开门开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制作、乱写乱画、乱设广告、乱摆摊点、露天烧烤等现象进行整治,切实为居民创造舒适、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
(五)清理整顿洗车市场
规范机动车清洗市场,年内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洗车站点迁移至工业街专业洗车市场内经营,彻底改善洗车站点占用人行道和广场等公共设施从事洗车活动。
由于我县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起步时间还较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坚持执政为民、与时俱进的理念,认真队伍管理、机制创新、协调配合等方面的经验,认真研究、改进存在的问题,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认清形势,乘势而上,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努力把我县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位主任,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