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
尊敬的州考核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亲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你们长期以来给予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XX县~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以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和满意程度为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盛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经过全县各级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州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保持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面,我将XX县~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请予考核。
一、~年县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基本指标完成情况
1、出生率:指标17‰,实际完成11.37‰,比指标少5.63‰。
2、自然增长率:指标9.15‰,实际完成6.1‰,比指标少3.05‰。
3、计划生育率:指标91.5%,实际完成97.83%,比指标增6.33%。
4、长效手术:指标7000例,实际完成7910例,超额完成910例。
5、计划外多孩:指标10人,实际出生4人,比指标少6人;
6、人均经费投入:指标县乡分别为3.5元、1.7元,实际县人均投入达3.51元、乡镇人均投入达1.72元。
(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认真执行黄牌警告制度并实行通报:今年对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黄牌警告各通报了2次,即以县政府〔~〕30号文件对~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以县委〔~〕7号文件,对黄牌警告进行了通报,给予黄牌警告5个乡镇,即西一、西二、卫泸、虹溪、弥东5个乡镇,县人民政府今年10月又以弥政发〔~〕56号、57号文件对统计年度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2、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占农业人口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之比:指标为8%,我县~年农业人口只有一孩家庭13313户,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3755户,达28.21%,比指标增20.21%。
3、2000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并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领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的一孩数之比:指标为5%,2000年1月1日至~年12月出生并在~年领取独生子女证571人,~年出生一孩户2908人,达19.64%,比指标增14.64%。
4、村级宣传员报酬落实:指标为县补贴60元/月,我县从1994年1月1日执行75元,另加每工作一年1元的工龄补贴,从今年1月1日起增到每人每月100元。
5、乡级服务所有编制、有人员:我县1996年县编委下达每个乡镇服务所3人,除西二、巡检司各缺1人外,已全部配齐。
二、~年县计生局与州计生委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综合评估指标
1、为当地党委、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做的主要工作:一是积极为县委、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方面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准确情况;二是争取在年初预算时就将计生手术经费、“三为主”经费、“三结合”经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经费预算在内。
2、争取的工作条件主要有:一是税费改革后信息员补贴无着落,积极主动争取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了村(居)民小组1128人的补贴待遇,每人每月25元,共计每年所需33.84万元,调动了计生信息员的积极性;二是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XX镇按国家九部委的要求配备了3名流动人口协管员,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
3、计生局领导班子机关团结、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精神好,没有出现班子不团结而影响工作的现象。
4、在行风建设中加强了对计生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全县计生工作人员多年来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5、~年的工作取得的新突破,一是“黄牌警告”后,计划外多孩控制较好,今年只超生4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3人;二是争取州县配套资金13万元配置局机关13套电脑,实现办公信息化;三是争取州上配套和自筹各占50%对县服务站和乡镇计生服务所配置B超等设备投资60多万元;四是争取国债资金项目156万元,新建服务站综合楼项目。
(二)量化指标
1、计划生育率州下达指标91.5%,实际完成97.83%。
2、违法多生育人数不超过10人,今年实际超生4人。
3、避孕及时率不低于73%,实际完成78%。
4、基层统计台帐运转合格率不低于80%,实际完成88%。
(三)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指标
1、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资金已全部兑现到奖励对象手中,兑现率达100%。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上级要求进行了资格认定、数据统计,资金运作符合工作规范。
(四)计生局和各乡镇都建立了“奖优免补”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对“奖优免补”工作进行了个案管理。
(五)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