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3)
钢铁产业要充分发挥我省地处东南沿海、深水良港多、交通条件不断改善、具备建设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的比较优势,加快大型钢铁项目的推进工作,推动我省钢铁工业与跨国公司的全面合作和现有钢铁企业的技术进步,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引导下游相关产业向集群化发展。
13、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围绕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发展,依托福州、厦门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5个省级高新区的建设,推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基地的发展,落实一批重点项目,加快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及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和先进环保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培育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
医药产业要突出比较优势,坚持特色发展,研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着力发展现代中药、天然药物、优势
化学原料药、
生物工程新药和药物新剂型,加快中药GAP基地建设,培育形成医药产业集群。
环保产业要充分发挥烟气除尘、脱硫、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环保技术优势,通过引进、吸收、消化先进技术,提高创新能力,培育形成环保设备制造产业集群。
新材料产业要注重发挥我省人工晶体材料、半导体照明、以铝、钨等为主的金属及其合金新材料、新型陶瓷材料的研发及生产优势,培育形成新材料产业集群。
旅游业要整合旅游资源,不断扩大武夷山、厦门鼓浪屿、湄洲妈祖文化、泉州海丝文化、福建土楼、上杭古田会址红色之旅、福州昙石山文化遗址和船政文化、宁德白水洋、泰宁大金湖、漳州火山地质公园等品牌的影响,抓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旅游服务,不断开发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文化品位,拓展旅游产业空间,促进我省旅游业走集群化道路。
14、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充分发挥闽台农业合作优势,建立标准化的专用优质原料种植基地,形成原料、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一体化。强化食品工业科技开发,加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积极应对绿色壁垒。在积极发展“公司+基地”的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基础上,推动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走集群化发展道路,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要着重提高深加工水平,降低药物残留,更新品种,发展沿海
水产加工产业集群;加强合作,开拓市场,发展以闽南为主的果蔬加工、蘑菇罐头产业集群,以闽西北为主的笋加工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培育品牌,发展食用菌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集聚广大农户,发展以闽北、闽西为主的畜禽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挥我省茶叶生产量大,品牌效应逐步显现的优势,发展以乌龙茶、绿茶、花茶为代表的茶业产业集群。
四、全面落实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保障措施
15、强化规划引导。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编制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使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等相衔接。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为工作切入点,用产业集群规划指导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及区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破行政区划,在全省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布局。沿海一线要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港口、中心城市、沿海交通大干线及对外开放优势,加强闽港澳台经贸合作,把握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遇,有效吸引台湾产业向我省转移集聚,推进产业向高端发展,扩大专业市场辐射范围,实现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山区要发挥比较优势,不断强化沿海意识,充分利用高速路网及先进通讯网络,主动接受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着力发展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集群。要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增强集聚效应,引导企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主动与沿海产业对接,缩小发展差距。
16、创新工作机制。创新领导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打破区域、部门、行业的界限,加强沟通与协调,集聚各部门力量,形成发展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和正确政绩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关注产业发展动态,主动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协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建立健全全省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一批对全省经济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积极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集群;各设区的市要围绕全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强化产业配套,做大做强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各县(市)要主动与全省产业集群规划布局、中心城市发展相衔接,充分挖掘比较优势,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走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道路,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创新财政投入机制。产业集群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的投资。2010年前,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省科技三项费用应优先用于产业集群内能促进产业集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省产学研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产业集群内产学研项目开发。
17、改善集聚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港口、铁路、高速公路、进出省公路通道建设为重点,建设综合
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工业园区联接中心城市、海港、空港、铁路或高速公路的集疏运通道,建立工业园区内快速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宽带化和高速互联,提高信息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积极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加快一批重要电源点的合理布点和建设,加快推进福建核电站项目前期工作。优先保证工业园区的输配电工程建设,省级工业园区用电经批准可实行省网直供,有条件的园区可自行建设或与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