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块建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党员素质明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年,我县严格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的要求,结合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百面红旗”创评活动,积极创建“六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支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全县有10个乡镇党委获得了“六好乡镇党委”称号,占全县乡镇的100%;在全县合并村前的179个村党支部中有127个村党支部为一类村党支部,占总数的71%,有74个村党支部获得了“五好村党支部”称号,占总数的41%,按照“地域相邻、贫富结合、以优带差”的原则,并村后的136个村党支部班子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其中一类村党支部107个,占总数的79%,二类村党支部29个,消除了三类村党支部。
2、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县委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模式、管理模式、党组织负责人的产生、新党员发展、党组织活动机制、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要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人数50名以上的要有党员,职工人数100名以上的要建立党组织,并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村企合建等形式,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的步伐。在建立县、乡镇两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同时,实行党政干部挂企业指导党建工作制度,一年多来,完成了全县9个改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更名工作,新组建了5个私营企业党组织,使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达22个,占符合党组织组建条件的100%。
3、社区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随着“社区社会化、社会社区化”的趋势日益加强,社区党建工作越来越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县在积极开展社区党建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县社区党建工作会议,着重在确立社区党建工作目标、健全社区党建工作网络、扩大社区党组织覆盖面、发挥社区在职党员作用和加强社区党组织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选聘、下派、
招聘等途径配强、配齐、选好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较好地解决了支部书记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等问题,使全县8个社区居委会党组织组建率达100%。
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党员
教育管理规范有效
一是全面开展了“学习新党章,做合格党员”活动。为全县9000多名党员每人赠送一册新党章,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各基层党委为单位组队参赛,举办了全县学习“十六大、新党章”知识竞赛,同时各基层党委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如、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等,使全县党员参训率达96.8%以上,学习效果明显,并在“抗非典”大战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是党员电教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方面党员电教网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100%的乡镇都配齐了设备,成立了机构;100%的行政村都建立了播放点;99%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立了播放点;90%以上的党员平均每三个月能看一次电教片,县、乡、村三级电教工作逐渐走上了规范化、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另一方面片源不断扩大。在播放引进教材的同时,注重发现和宣传自已的典型,并制作成电教片加以推广。如2001制作了《坪里群众心中的旗帜》、2002年制作了《致富路上领头雁》、~年制作了《风正好扬帆》等电教专题片,均得到了市组的好评,其中《风正好扬帆》还获全省第九次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比三等奖。
三是农村、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根据上级精神,向各单位党委下发了《芦溪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农村、社区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指派专人负责,在全面展开的同时,重点抓好了30个村和3个社区的设岗定责工作,落实了1761名无职党员的岗位,签订了责任状,制作了设岗定责公示栏和岗位证,充分调动了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有效的发挥了党员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今年在全县全面落实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验。
四是流动党员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2002年底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流动党员登记制度、联系制度、走访慰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力度。
2、党员发展工作稳中求进
一是做到党员发展有计划性。制定了《芦溪县发展党员五年(2001-~)规划》,对党员发展工作5年宏观调控目标、阶段目标、实施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每年又制定了年度发展计划,三年来,共发展795名新党员,消灭了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职业分布结构均有明显的改善。
二是做到党员发展制度化程序化。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自89年以来连续14年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年初按各基层党委上报的发展计划,下发《芦溪县发展党员预审表》,规定发展对象考察期满,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之前,由基层党委初审同意签字后,将入党材料送交县委组织部审查,县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负责,认为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符合后,方可领榷
入党志愿书》和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三是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方面吸收了7名私营企业主为入党积极分子,其中有3名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且有一名已经盛市审批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目前该同志按正常发展程序已经基层党委、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审批同意发展。另一方面认真完成了《关于如何引导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