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新风进万家知识竞赛主持词(2)
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什么是艾滋病?(5台3号)答:滋病是一种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疾玻当病素侵入人体后,经一段潜伏期,破坏了人体抵抗疾病的能力后发玻由于身体抵抗力完全丧失,很多艾滋病人死于感染和肿瘤。
18、在什么情况下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台3号)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①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②申请人计划外生育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③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等。
第一轮竞赛结束了,目前场上各队的得分情况:
2、我们现在进入竞赛的第二个环节:小组必答题
小组必答题的规则是:1、人提问,由一名选手主答,在答题时间内,其他选手可以提示或补充。2、选手答题确定后,要说“答题完毕”并不得补充。3、选手答题时间为60秒,回答正确加10分,回答错误或超时不加分,不扣分。
小组共答题
1、什么是知情选择?
目前避孕节育方法较多,但每一种避孕方法都有其优势和不足,不能满足不同人的要求。因此,夫妻双方应在了解各种避孕药具不同特点的基础上,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2、日常生活接触传播艾滋病吗?
艾滋病毒存在于病人的精液、血液、脊髓液、唾液、眼泪、尿液、乳汁和阴道渗出物、分泌物中。艾滋病毒在人体有伤口时,易于侵入。但不会由空气、饮食、昆虫叮咬传播。也没有发现经由握手、公共物品、公共厕所、公共游泳池传播。
3、妇女在怀孕期间依法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未满1周岁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应当在哪里办理生育证明?
应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凭该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5、招用流动人口务工或者经商的单位和个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负什么责任?
应当负责被招用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
6、如何才能实现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实现:①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履行法定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职责;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法。
第二轮竞赛结束了,目前场上各队的得分情况:
3、我们现在要进入此次知识竞赛最紧张的一个环节:抢答题环节
抢答题的答题规则是这样的:1、抢答题分值10分,时间60秒,由每组指定选手回答,其他选手可以补充或提示。2、人读完题后,说开始选手才能开始抢答,否则本题作废,并扣抢答单位10分。
3、回答错误或超时,扣去相应分值,开始答题后,答题选手不得再问人题目,违规者视为事先抢答,扣去相应分值。
抢答题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原则是什么?答:①流出地与流入地共同管理的原则;②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2、在处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流动人口时,应遵循什么原则?答:①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②谁先发现谁处理的原则;③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3、婚姻法对于结婚年龄是怎样规定的?答: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4、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哪些疾病?答:①严重遗传性疾病②指定传染病③有关精神玻
5、什么是人口控制?答:是指全部社会力量为改变和影响人口发展速度和方向而约束人口行为的机制。
6、我国的人口政策是什么?答: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7、现居住地为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都包括哪些方面?答:定期进行环情、孕情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疾病应予以指导治疗。
8、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如何收费?答:可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每证最高不得超过5元。不得高收费、乱收费、搭车收费。
9、《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几年?答:3年.
10、促进计划生育的
社会保障制度有哪些?答: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
第三轮竞赛结束了,目前场上各队的得分情况:
4、我们现在进入知识竞赛的最后一轮环节:风险题
风险题的答题规则是:1、每组可分别选10分、20分、30分类型答题,人报题,选手经讨论后,由一名选手主答,其他选手不得补充或提示,回答正确加相应分,回答错误扣相应分。2、10分题回答时间60秒、20分题回答时间90秒、30分题回答时间120秒。
风险题30分
1、现居住地在流动人口到达后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是什么?答:应当做好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户籍所在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