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专有技术许可合同(1)(3)
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13.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字。由双方分别向本国政府~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如果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权取消合同。13.2制造与销售合同产品的合同有效期,从13.1条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13.3不论合同在任何一种方式下终止,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及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影响。在合同终止后,欠债人应承担义务,直到欠债人向债主付清全部欠款为止。13.4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写三,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13.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3.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13.7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用英文进行,正式通讯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第十四章法定地址甲方:1.中国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大街号电传:2.地址:中国省市电传:3.联系人:乙方:1.国公司地址:国州街号2.联系人:电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1.中国公司国公司(签字)(签字)2.厂(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