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提供金钱并于到期接受金钱返还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接受贷款人移转的金钱并于一定期限内应予返还金钱及利息的一方称为借款人。
一、借款合同的分类
1、按照合同主体的不同,可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
2、按照借贷币种的不同,可分为人民币借款合同和外币借款合同。
3、按照借款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工业借款合同、农业借款合同、基本建设借款和自然人生活消费借款合同等。
二、金融机构贷款合同的订立
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订立借款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强迫银行出借款项,也不能强迫借款人必须借款。
三、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订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又称民间借款,是指自然人之间为融通资金的需要而订立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当事人不管以口头形式订立借贷合同,还是以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都属于性合同。即借贷合同仅有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合意仍不能成立并不发生法律效力。
四、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借款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2、币种。
3、借款用途。
4、借款金额。
5、借款利率。
6、借款期限。
7、还款方式。
除了以上所列举的,一个借款合同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还可以包括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
五、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效力
(一)贷款人的义务
1、贷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日期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贷款人应保证提供的借款数量符合约定的数额,并且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保证金或利息。
(二)借款人的义务
1、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
2、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借款人应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偿还利息和本金。
4、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提供有关情况和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的义务。
六、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定
在我国,国家禁止高利贷。因此,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常而言,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利率上限的4倍。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定最高限的部分无效。
当事人规定复利的,复利部分无效。
当事人仅限定付息而未约定利率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利率计息。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