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2)
4、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泛支持。建立健全价格宣传的工作制度,结合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价格热点问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重要价格改革政策,使广大群众对价格政策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证。加强以市局“保定物价网”为中心的物价系统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高网站的信息含量,进一步完善网站在政策公示、价格查询、信息检索、咨询互动、网上办公、网上投诉、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功能。继续完善信息服务工作,增强信息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互动性。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物价部门发挥职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大举措和队伍作风建设情况,以扩大影响、争取支持、接受监督。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认真抓好物价系统的廉政建设,坚持对干部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好价的敬业精神。物价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省和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定价批费。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价格鉴证以及其他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高效。要严肃价格纪律,要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法定的行政程序,严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办事,做到令行禁止。正常工作日,全市物价系统所有干部职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物价部门形象的要通报批评,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6、加强工作调度,争取全市性效果。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提高全系统工作水平的切入点;以此带动各项工作。市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务会,专题研究民主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物价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和整体意识,上级要为下级服务,下级要对上级负责。各县、(市)、区物价局每季度要向市局书面报告一次民主评议工作情况,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年终要认真民主评议活动情况,并以此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一)市局成立全市物价系统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闫玉疆任组长,纪检组长左建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志杰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办公室、协调处为成员单位。其他处(室)要根据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实行民主评议工作领导负责制。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切实把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级物价部门要对下级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督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闫玉疆局长为全市物价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对分管处(室)负责,各处长为本处(室)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物价局长为本地物价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加强对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的督导。市局领导和局民主评议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督导,深入县、市、区物价局了解情况,具体指导,特别要对工作一时上不去的单位进行重点帮助。
(四)抓好民主评议工作的考核验收。年终市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处(室)和各县、(市)区物价局民主评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各处(室)的考核,同年度工作、考核结合起来进行,要把考核验收结果作为评价处(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政绩、评选先进处(室)的重要依据。对各县、(市)区物价局的考核,以各县、(市)区物价局在民主评议中的名次排位为基础,凡民主评议被评为该县优秀和先进单位的为全市物价系统年度先进单位。凡民主评议为后进单位倒数一、二名或受到市以上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县、市、区物价部门,取消国家、省和市一切先进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