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社区实施方案(2)
四、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1)各位社区干部要把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纳入社区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创建文明社区的长远目标及阶段性任务,统筹安排,循序渐进,持续发展。要把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成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2)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齐抓共建。各级组织、宣传、综治、民政、建设、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都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工作措施,承担相应任务,发挥应有作用。
(3)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是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建立驻区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制度,争取驻区单位参与和支持社区的创建工作。组织社区党团员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同志,建立思想政治工作、文化体育普及、志愿者服务等社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中的骨干作用。大力开展争做文明居民、争创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院等活动,吸引社区居民广泛参与,使创建文明社区成为广大居民的生动实践,组织和带领群众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