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2)
听取所在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统一标准。各街道上报"村改居"方案时,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并附上村党支部、村委会书面申请及村民代表会议意见,避免各类问题的发生。
(二)实行"~变"原则,切实做好"村改居"工作。针对目前有些村在土地、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村改居"后在过渡期内实行"~变"原则,即:本村辖区基本不变,土地、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涉农政策不变,户口性质不变。"村改居"后,凡在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土地上新建的居民区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入住的居民,在卫生管理、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要逐步实行属地管理,在谁的辖区就归谁管理。
(三)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村改居"过程中,要注意稳定干部队伍。"村改居"时,村级班子成员一般不调整变动,确需调整的可在以后换届时考虑。
五、切实加强领导,为"村改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邹庆忠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李宁、县委常委、副县长尹凤来任副组长,县委副秘书长鞠俊海、县政府副秘书长毛向太、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蒋加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委主任王克柏、县民政局局长董洪祥、县公安局副局长吕翔峰、县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单云莲、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姚进田、县经管局副局长孟庆才、县信访局副局长赵子坤、县国土规划局副局长王增顺、密州街道办事处主任赵光福、龙都街道办事处主任吴森、舜王街道办事处主任牟林锋、民政局纪委书记张忠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董洪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忠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村改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县里组成三个工作组分赴三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指导督查。各街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确定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班子一抓到底。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县民政局要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汇报,发现问题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