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红盾护农运动实施方案(2)
承担起农资市场监管及打假治劣“主战潮的角色,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和查处力度,强化市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申)诉举报网络中心作用,扩大功能,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农民投诉举报。
(五)深入普及农资基础知识。各分局执法人员要协同有关管理部门和科技服务人员,深入到乡村集贸市场或专业农资市场中,利用乡村街天,通过流动广播、黑板报、专项散发农资商品质量宣传材料及宣传相关知识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x年x月至x月上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各分局及相关处室根据当地农资商品质量状况及消费者投(申)诉举报情况,制定开展种子、化肥的商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行动。在x月x日前完成辖区内的种子、化肥商品定向质量监测工作。x日前将种子、化肥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情况和统计报表报市局市场处;二是市局将在有条件的县(市)区举行“~红盾打假护农行动”启动仪式,邀请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扩大社会宣传;三是局督查组将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二阶段(x年x月中旬至x月中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要以农药复配剂、杀菌剂及禁用、限用的高毒高残农药产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范农药商标、广告及产品标签标识的管理。在用药高峰期加强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执行,于x月x日前将监测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局市管科;二是经验,推广典型,要积极配合农业、供销和农资经营公司,建立建全良好通畅的农资购销渠道,确保农资商品质量。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农资经营企业、引进连锁经营、代理专卖、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实现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的检查,坚决取缔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农资经营户,督促农资经营单位、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对农民群众投诉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案件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溃
第三阶段(x年x月初至x月中旬),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x月份,按照盛市局安排开展的“红盾护农行动方案”要求进行交叉检查,经验,推广典型,深入探索我市农资市场监管方式。各分局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单位、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对农资经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典型的违法违规农资经营企业给予曝光,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二是开展农机、农具及零配件市场整治工作。以农机、零配件及维修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对从事农机生产、销售、维修的企业和个体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和劣质服务行为。抓好农机具及零配件质量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消除农机质量安全隐患,净化市场环境。
第四阶段(x年x月下旬),开展红盾打假护农行动工作。认真做好x年x—x月份行动工作,并将书面材料和统计报表于x年x月x日前上报局市管科。
八、行动要求
(一)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失职渎职,造成农民群众利益受损、社会影响恶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地区、重点市尝重点品种,采取有效措施,抓住工作重点和难点不放,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取得较好的实效。
(三)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在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要依法对大、要案件进行跟踪查处。对已发生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要抓紧查办,尽快结案。对久拖不决的案件,将依照局有关规定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和上报制度,对案值在5000元、罚款在1000元以上的农资案件,要及时上报局市管科。
(四)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二是把“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与创建“诚信市潮和“诚信经营户”活动相结合;三是把“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与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加大合同监管和整治力度,确保交易安全。通过这次行动,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调动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的参与积极性,使红盾打假护农行动深入农村,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
(五)各分局及相关科室在“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中要抓好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和信息交流与上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到实处。局督查组将在行动的各个阶段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分局及相关科室要按照盛市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各个阶段的行动情况、按时上报和统计报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大要案件要及时上报。局市管科负责联系协调其他部门及各科室相关情况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