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实施方案(2)
厂(车间)党政工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会员代表大会直选工会主席工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动员会员积极投入到此项工作中去。
2、大会筹备工作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厂长任副组长、原工厂工会委员和工会积极分子任成员)负责大会期间的筹备工作,要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组织好选举的各项工作。选举全过程在公开栏公开(即海选情况、筛选情况及上报候选人情况)。
3、大会主席团(党总支书记、厂长、原工会委员、工会积极分子组成)领导大会的整个选举工作。
4、会员代表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代表本工会小组、广大会员的意愿选好自己的工会主席。
5、分厂(车间)会代会直接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任期三年,并可连癣连任。
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任期政绩平平、经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法、违纪、违章者,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建议分厂(车间)会代会罢免其职务,并提前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