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的业务素质和课程实施能力,落实课堂教学常规,全面构建高效课堂,大幅度提高教学质量,根据x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构建高效课堂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教文〔2010〕26号)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发展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是落实培养目标的主渠道,专任教师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力军。通过开展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进程,大幅度提高全市中
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二、参加对象
年龄在四十周岁及以下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均须参加达标评优活动。四十周岁以上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所在学校决定参加达标活动的内容和项目。
三、组织管理
xxx市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由xxx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的两级达标活动由当地教体局负责,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制订相应的
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达标活动按照本方案执行。市级评优活动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统一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级中小学要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县、校层面的教师课堂教学达标活动,并以达标活动为抓手,关注课堂、聚焦课堂、研究课堂,促进教师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能力的整体提高,通过积极探索和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大幅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四、活动办法
1.达标内容
(1)课堂教学考核。根据《xxx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达标要求》(见附件1)和《xxx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见附件2),对参加者实施1次公开课考核及2次随堂课考核,公开课应达到良好以上等级,随堂课均应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2)教学常规落实情况检查。对参加者研读课标及教材的情况、备课、教学反思、作业批改、考试分析、听课评课等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有关单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以上等级,且良好率在50%以上。
(3)师生评议。听取参加达标活动的教师所在教研组对其平时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通过学生问卷调查了解参加者的教学情况。
2.组织程序
(1)制定实施办法。各级中小学成立课堂教学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及各学科考核小组,并以本实施方案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教师课堂教学达标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
(2)立标和学标。学校应开展针对性的校本
培训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新课程理念和素质教育理论,学习和研究新课程环境下的教学方式方法,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构建高效课堂实施意见的通知》和《xxx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方案》,领会我市在中小学构建高效课堂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熟悉和掌握课堂教学达标的基本要求。学校要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各学科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上教学示范课,在操作层面上为参加达标活动的教师提供示范和引领。
(3)学校全面考核。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校级达标内容,组织检查考核。各校可结合学校实际,增加达标考核的内容。
(4)学校。学校对每位教师达标情况进行全面并作出结论,由校长签署意见后,连同参加者的课堂教学教案、评课考核材料、师生评议情况及对教师的教学常规各项检查考核结果等资料一并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5)县、市级审核验收。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对学校的课堂教学达标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由市教育局直接进行考核验收,在确认学校达标活动组织严密、要求严格、操作规范之后,对校级达标结果予以书面认可。市教育局每年将结合教育教学检查和听课调研活动对各县(市、区)和中小学的课堂教学达标活动进行随机抽检或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随堂听课、查验有关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有关达标活动组织情况的评议结果将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校应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及时向县(市、区)教体局上报已达标教师名单和申请参加县(市、区)级达标活动的教师名单。
3.结果认定
应参加教学达标考核而不参加的、或经过考核被确认课堂教学不达标的教师,其业务考核应视为不合格。未达标的教师,应在下一年度申请重新参加达标活动;对于连续两次未达标的教师,在达标之前,不得应聘教学岗位。经上述考核后达标的教师,学校颁发课堂教学达标证书,并取得参加高一级达标活动的资格。
1.达标内容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80分为良好。具体要求及考核办法如下:
①教育教学理论,占20分,主要考查教师对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的解读能力。
②学科专业能力,占30分,主要考查本学科应掌握的专业知识,任教学段的教材内容以及与教材内容紧密相关的拓展延伸内容。
③教学设计,占50分,以任教学段教材中的某一课时或某一单元的教学内容为素材,考查知识结构的绘制和教学设计能力。
(2)教学基本功考核。学科教学基本功的考核内容包括说课、教学示范技能等。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80分为良好。具体要求及考核办法如下:
①说课(或画“知识结构图”)占50分。内容随机抽取。说课:每位选手准备时间15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画“知识结构图”:每位选手根据规定内容在40分钟时间内完成知识结构图的绘制。每学科5—7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几个有效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说课(或画“知识结构图”)成绩。评委评分以《xxx市中小学说课评价表》(见附件3)或《xxx市中小学画知识结构图评分表》(见附件4)为依据。
②学科教学技能占50分。考核内容因学科而异,如文科的阅读分析、写作鉴赏能力,理科的实验操作能力等。
2.组织程序
(1)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笔试由各县(市、区)教体局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的形式进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基本功考核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确定二至三项内容进行考核评分,普通高中教师的基本功考核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确定二到三项内容,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安排考核。
(2)县级达标活动各学科每两年举行一次。2010年和2011年全市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整体安排(见附件6)。学科安排另行通知。
3.结果评定及奖惩。笔试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不再参加基本功考核。笔试和基本功考核成绩均为合格以上的教师,确定为县级达标教师;达标教师一项成绩为良好、两项成绩之和达到150分者,可获县(市、区)级公开课二等奖;达标教师两项成绩均为良好者,可获县(市、区)级公开课一等奖,并作为参加市级评选活动的条件之一。未达标的教师可申请参加下一次的达标活动,已达标但未取得参加市级评优活动资格的教师,可直接参加下一次市级评优活动的资格竞争。
1.评优办法。市级评优活动按照《全市中小学构建高效课堂实施意见》和本方案的要求,开展赛课活动,具体方式是分学科按优质课比赛的形式进行。教学内容从规定的范围内随机抽取。每学科评审组由5-7名评委组成,采取现场打分的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几个有效分加总平均后即为参赛教师的成绩,并当场公布。评委评分以《xxx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为依据。
2.组织实施。市级评优活动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学科按市教育局年度达标评优活动整体安排每两年评选一次。各县(市、区)及直属中小学按照分配的名额(另行通知),通过县级达标活动,从县(市、区)级赛课优胜教师中选拔人员参加市级课堂教学评优活动。
3.表彰奖励。
今后市级及市级以上优质课评比活动的参赛教师必须从校、县两级达标活动中产生;未按要求开展校、县两级达标活动的单位和学校,市教育局将取消其参加市级评优活动的资格。未参加全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的学校和教师也不能参加全市中小学教学岗位标兵和课堂教学改革优秀教师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