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口语表达交流评选活动方案
为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激发幼儿想说、敢说、愿意说的热情,从而提高幼儿的口语表达能力,我部决定于今年5月下旬举办全市幼儿口语表达交流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
一、 活动内容
故事、儿歌、古诗词等形式不限,可以配乐等(自备)。
二、活动要求
1、活动按小班、中班、大班三组进行。
2、小、中、大班时间分别限制在3、4、5分钟之内。
3、各托幼中心总园下属小园先进行初评,然后按总园分配名额于本周三下午将名单报到托幼中心,5月25日上午8:30在学院进行终评并表彰颁奖。
4、请于明天报名,周二下午进行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