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方案(2)
、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再由支部介绍对其考察情况,最后逐一听取党员意见,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参加支部大会的党员必须在半数以上,方能开会。讨论和表决结果经片区党总支核定后报镇民营党委审查通过。同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
入党志愿书》,并由片区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派人找其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3、做好两地公示(~年10月10日左右,由各支部和总支负责)。对已被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其个人基本情况,要在企业内部和户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公示的内容除了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外,还要把公示对象在原单位和到企业参加工作以来的实际表现一并公示出去,以便企业员工和家乡群众对其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户籍所在地的公示工作,可委托当地党组织予以实施。同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4、举行入党宣誓(~年10中下旬,由总支和街道民营党委负责)。经街道民营党委和街道党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预备党员集中宣誓。同时,完备手续,整理资料,建档考察。
5、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工作(~年10月至~年10月,由各支部和总支负责)。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由片区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共同承担,坚持对其进行党的理论和党纪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适当分配给预备党员一些社会和群众工作,有意识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基层党支部要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并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对他们存在的缺点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他们改正。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督促和教育预备党员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预备党员的考察期一般为一年,预备期满后,先由其本人书面提出转正申请,然后由基层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最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讨论通过。若因预备党员在预备考察期间表现不佳,或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或存在的缺点经组织批评教育后而改正不明显,或政治素质不高等,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教育考察,其预备期可适当延长,最少半年,最多一年。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处长一次。其党龄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三、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好一级。总支安排一名组织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对企业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强化领导,做到党支部书记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党员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发展对象的教育引导工作。
2、把握原则,严格操作。党员的发展,要把握好两个原则,即个别吸收的原则和入党自愿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把关,环环相扣,对那些没有经过组织培训,或测试不合格,或档案资料不全,或政审不过关,或正在接受司法审查,或近几年受过处分,或群众不满意的,一律不予发展,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无记名投票表决制、责任追究制、党员联系制、企业支部报告制等制度,根据制度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