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2013-07-26 01:25
导读:二要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条例。要进一步加强对输变电设施沿线村社、群众的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要充分宣传电力设施
二要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条例。要进一步加强对输变电设施沿线村社、群众的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要充分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条例,特别是要把市政府《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通告》张贴到村,宣传到户。在主要电力设施保护区要把保护电力设施和加强人畜安全结合起来开展教育和知识普及。各级电力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力设施巡视维护的有利时机,深入村社和群众,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依法护线的活动中来,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牢筑防线。
三要依法保护电力设施。要严格执行《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理》,坚决落实《通告》精神。各级政府和公安、电力部门要切实加大《电力法》执法力度,对破坏电力设施的人和事要依法予以严惩。执法部门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全面掌握电力设施保护执法的基本准则和法律依据,提高执法水平。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保护电力设施安全
一要抓主抓重,把握工作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突出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把工作做细做实。要把构成电网主网架的电力设施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尽快组织力量,依法确认和划定全市35千伏及其以上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的保护区和安全走廊,明确保护范围,确立保护标志。要把严厉打击盗窃电力设施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各级公安机关和电力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合行动,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案件,从快从速处理破坏电力设施事件。
二要立足实际,增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实效性。各县(区)要深入研究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县(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切实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逐步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制。要加强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将事故苗头和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损毁和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要在大力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同时,妥善处理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既要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又要确保社会稳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要组织规划和电力部门对市政规划、各类开发区规划进行全面普查,避免因规划不到位导致电力设施反复搬迁,确保规划建设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协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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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遏止破坏电力设施事件。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电力设施保护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乡村积极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各级电力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通报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对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逐一进行排查。同时要建立不定期的巡逻制度,尤其对重要变电站、送电线路开挖取土要及时制止。各级政府要认真处理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开办砖厂、建设宅基地、植树造林等问题,并制定保护措施予以严禁,对已经形成事实的要研究对策,及时解决。特别是对**城区段发生的几起因非法取土导致电力设施被迫停运改造以及在110千伏眉平东二回线路法定走廊内取土等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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