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补偿金直接转为职工股份;对于任期内业绩良好,依法规范推进改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优先购买、承租和经营,转制后也可以作为国有股权代表优先推荐到改制企业工作。
三是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依法规范操作,保护好出资人、债权人、粮食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要全部进入市场挂牌交易。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财务挂帐从企业剥离以后,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性财务挂帐,仍要按照“债随资产走,资产与负债相统一”原则,妥善落实银行贷款债务,防止债务悬空和逃废,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是要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各级粮食
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职能,变过去的直接管理为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为粮食购销企业提供公平、合理、宽松的外部竞争环境;改制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按照精干和高效的原则,建立监督机制,防止任人唯亲。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完成
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一场攻坚战,任务繁重而艰巨。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保证工作进度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改革方案。当前,工作滞后地区要加大力度,强化领导干部责任制,确保按照工作进度完成改制任务。
(二)积极协调,落实优惠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积极落实国家和盛市的有关优惠政策。要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的沟通与协调,支持改制后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要积极做好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工作,保证改制后企业继续享受免税政策。
(三)依靠群众,规范企业改革
要坚持群众路线,引导企业职工理解、支持、参与企业改革。要规范程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革方案特别是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报有关部门审批实施。要充分发挥企业的改革主体作用,尊重企业对改革方式的选择权和改革方案的制定权,不能以行政命令包办代替,更要防止暗箱操作。
(四)强化督促,扩大改革成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经验,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健康、有序、顺利进行。
同志们,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鞍山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紧紧抓住机遇,全力攻坚,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推进我市粮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加速经济隆起、建设和谐鞍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