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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2005年物质文明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2)

保存”。
    7、完成秋季整地任务指标。
    8、林木病虫害及时防治。
    14、“招商引资”指标,完成引资任务170万元(不含镇上安排的任务),经济考核时在总分中给予奖励5分;工作不积极主动配合的一次扣2分,对此项工作从中干扰阻挠的一次扣4分,以镇经济办考核认定为准。
    15、“引进项目”指标,引进国债投资项目金额的得2分,做好项目落实工作并取得上级单位满意的得4分,一次不满意扣2分,工作不积极主动配合的一次扣2分,当年自筹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得4分,具体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以镇经济办考核认定为准。
    16、“农村财务管理规范运作”指标,要求财务审批手续齐全,无坐支现象,村务公开一年4次。审批手续不齐全一笔业务扣0.1分,发现坐支一笔业务扣0.2分,财务、村务公开不全面及少公布一次扣0.5分,由农经站负责操作认定,不倒扣分。
    17、“按时上报各类统计资料”指标,凡上级要求上报的各类统计资料准确及时,迟报一次扣0.1分,瞒报一次扣0.1分,缺报一次扣0.2分,拒报一次扣0.5分,年报表不认真填写,报表结构不平扣2分,以镇农经站、统计办负责认定为准。
    畜牧业部分
    1、“年末存栏”指标考核分以各小组实际上报的数据资料计算得分。由镇经济办负责考核认定。
    2、“高产奶牛”指标是指,日产奶20公斤以上,根据畜牧局下发的奶牛统计表,半年初核,年底逐户核实,以年底核实数为准,按实际完成比例得分。由统计办、畜牧办负责考核认定。
    3、“畜牧发展有具体的措施计划”指标要求各组根据本组实际情况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计划、措施、实施办法、等相关资料,少一项扣1分。以镇畜牧办考核认定为准。
    4、“牛冷配”、“牛胚胎移植”、“肉羊经济杂交”指标依据从镇兽医站领取的冻精数或胚胎数和上报的完成数入户核实认定,按完成数比例得分,以畜牧办、兽医站考核认定为准。
    5、新增50头以上奶牛养殖户一户,未达到规定数量的不得分。以畜牧办考核认定为准。
    7、“新增奶牛养殖户”、“新增牛羊育肥户”指标是指新增养殖户养殖奶牛1头以上,新增牛羊育肥户指年内新增牛羊育肥户育肥羊50只或牛5头以上,按实际完成数比例得分,以镇畜牧办考核认定为准。
    8、“果穗青贮”指标根据各村场完成数入户核实,畜牧办负责考核认定。
    9、“牲畜五号病防疫率100%(三次)”指标依据各组防疫员领取疫苗数和免疫档案入户核实认定,各组负责人重视,无疫情发生得分,若防疫不到位,造成重大疫情发生,全年畜牧业工作考核得分按最后得分的50%认定。以镇兽医站、畜牧办考核认定为准。
    三、计分办法、奖罚措施和工资核定
    (一)计分办法
    1、计分采用“达标基准分+奖罚分+先决扣分”的方法;
    2、“双目标”计分采用140分制,即考核分达到140分为完成任务,并具备奖励工资的资格;
    3、奖分实行不封顶,但单项最高奖分不得超过单项基分的1.5倍(如某项工作考核基分为2分,经奖励后最后得分不超过3分)。
    4、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总分为100分,经济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在经济考核指标中,畜牧业工作占40%).
    (二)工资核定
    1、基本工资(误工补贴)
    年基本工资为4500元。
    2、奖励工资
    凡考核总分超过基准分的奖励部分均为奖励工资。
    (四)奖金
    凡考核总分超过171分(含171分)的,每分奖励400元。
    四、考核
    年底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为准。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村上一份、各组一份。
    村(场)党支部书记签字:
    各组负责人签字:
    二○○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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