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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扶贫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5)

财政预算,确保匹配部分按时足额到位。
    2、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组织及个人加大对贫困乡村的投资,扶持贫困乡村发展。
    3、信用社要积极推广扶贫到户的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
    4、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群众投工投劳。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1、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区域经济质量。基础设施是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瓶劲,是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由于受基础设施的制约和障碍,资源得不到开发,产品不能成为商品,优势形不成效益。所以要致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挥扶贫经济效益,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
    2、以科技扶贫为手段,实现标本兼治。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推广、普及实用技术,增强科技扶贫力度,增强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面向市场走产业化经营路子,提高农副产品的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条,使一部分贫困农民转入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区域经济,步入良性循环。
    四、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1、科学建立以工代赈项目库。按照本规划要求及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编制完成项目可研和设计。项目制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综合平衡,做好评估和论证工作,确保项目科学可行。对项目进行科学整理分类,建立项目库,并作为落实以工代赈建设任务、申请立项、投入资金和检查、验收、评估的主要依据。
    2、加强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以工代赈资金是专项扶贫资金,要进一步完善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制度,对以工代赈资金实行专项管理,设立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3、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集中资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连片开发,以发挥扶贫资金的聚集效应。
    4、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监测工作。建立完善以工代赈项目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动态情况,认真做好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严禁挤占挪用以工代赈资金、侵犯农民利益、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第八章附件
    一、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以工代赈项目备案卡
    三、2006-2010年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规划表
    150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年工作要点
    作者:qvv872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06更新时间:~-10-28
    一、进一步规范化开展劳动用年检工作
    ㈠结合我盟实际,调整补充劳动用工年检内容,设计和改进劳动用工年检表。
    ㈡改变劳动年检方式,由过去来我处年检,变上门年检(按系统年检),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㈢对劳动用工年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
    二、建立各类施工企业及较大规模民营企业诚信档案制度
    ㈠结合盟内实际,研究制定我盟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实施办法细则。
    ㈡完善诚信数据收集体系,按ABCD四级评价标准评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度,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㈢面向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定结果,并实施“有出有进”的动态监管制度。
    三、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各项规范、优化我盟劳动环境的专项监察工作
    ㈠配合医疗保险科对盟直定点药店进行专查。
    ㈡配合劳动仲裁科对各类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专查,对少签或未签者,及时补签。同时对各类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进行专查,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
    ㈢配合工资科对国有企业及各类企业工资分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协助二级局开展各项专项监察工作
    ㈠继续开展“五险”征收工作监察,重点是协助盟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生育保险科做好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和征缴、扩面工作。
    对拒不参加的单位予以批评、曝光。
    ㈡协助盟劳动就业局清理整顿劳动力市炒包括民办职介机构和中介组织〉,规范用工行为。对失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开展专项监察,并开展锡市地区大项目用工情况的专项监察。
    ㈢在培训就业科配合下,协助技工学校、各技能站开展持证上岗专项监察。
    五、加大维护农牧民工、女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察力度
    ㈠配合盟市两级就业局开展“春风行动”,做好“两节”期间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确保农牧民工春节期间拿到工资。
    ㈡年内按季度对各类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民工工资的及时到位。
    ㈢及时做好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结案率,切实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
    ㈣开展女工、未成年工权益保障专项监察行动,重点对餐饮服务业女工权益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沟通
    ㈠配合劳动监察科开展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㈡大力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规定》等法规的宣传活动。
    ㈢对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进行调研,重点指导和规范旗县监察大队的基础工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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